■ 今日视点
□本报记者 张勤峰
分析人士认为,打破债市刚性兑付是大势所趋,但要避免无序违约,防止恶意违约,否则发行人贪了“小便宜”,全市场将付出“大代价”。同时,保证风险有序释放的关键是完善制度规则,夯实法治基础,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近期几起债券违约个案引发广泛关注,大的背景固然是事件发生比较集中、违约主体比较特殊、涉及债务比较庞大、牵扯群体比较众多,但违约行为的超预期性质起到了重要催化剂作用。投资者担心,在风险处置过程中反映出的外部支持能力或意愿不足的问题会变得普遍化。同时,部分违约企业存在优质资产划转行为,被质疑有“逃废债”嫌疑。
违约是债券市场在逐步成熟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自2014年发生首起债券违约事件以来,我国债券市场违约开始走向常态化,打破刚性兑付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投资者并非不能接受违约和损失,真正刺痛其神经、引起强烈反应的是违约的无序性和恶意性。
近期发生的部分违约事件,引起了普遍担忧:一是发行人客观还款能力可测但主观还款意愿不可测。二是部分中介机构涉嫌协助欺诈发行、(下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