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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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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7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高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购买了7,000万元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202006215H】。现就相关明细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SDV202006215H】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认购金额:7,000万元

  4、收益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保底收益率【1.500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7000%】(年率)。

  5、收益起算日:2020年11月12日

  6、到期日:2021年2月3日

  7、期限:83天

  8、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一)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二)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三)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四)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五)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七)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八)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九)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

  2、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5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高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永高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11月18日

  2、“永高转债”赎回日:2020年11月19日

  3、“永高转债”赎回价格:100.2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30%,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0年11月24日

  5、“永高转债”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0年11月26日

  6、“永高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0年11月19日

  7、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11月1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永高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永高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永高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11月18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永高转债”,将按照100.2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投资。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高股份”)A股股票(股票简称:永高股份;股票代码:002641)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27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永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6元/股的130%(即为8.01元/股),已经触发《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永高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永高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并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永高转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7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核准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 号),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7亿元,期限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深证上[2020]257 号”文同意,“永高转债”于2020年4月10 日起在为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2020年9月17日进行转股期,转股起止日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6年3月10日。

  根据《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永高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30/元;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于2020年6月4日起 “永高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30元/股调整为6.16元/股。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永高股份;股票代码:002641)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27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永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6元/股的130%元/股(即为8.01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2)当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1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3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年3月11日)起至赎回日(2020年11月1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53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30%×253/365=0.21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21=100.21元/张;

  对于持有“永高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17元;对于持有“永高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1元;对于持有“永高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1元。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11月1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永高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知“永高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0年11月19日起,“永高转债”停止交易。

  (3)2020年11月19日起为“永高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11月1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永高转债”。自2020年11月19日起,“永高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永高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年11月26日为赎回款到达“永高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永高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永高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

  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0576-81122181

  联系人:陈志国、任燕清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永高转债”自2020年11月19日起停止交易及转股。除此之外,“永高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永高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永高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不足1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6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1%的公告

  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张建均、卢彩芬、张炜、卢震宇、张航媛、张翌晨、王宇萍、卢彩玲、郑超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7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核准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 号),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257 号”文同意,公司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高转债”,债券代码“128099”。“永高转债”于2020年9月17日进入转股期,截止2020年10月28日,“永高转债”转股数量累计为52,893,031股,公司总股本由未实施转股前的1,123,200,000股增加至1,176,093,03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71.32%被到稀释至68.11%。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9日期间,“永高转债”转股数量累计为17,821,956股,公司总股本由1,176,093,031股增加至1,193,914,987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68.11%被动稀释为67.10%,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超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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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占总股本比例使用公司总股本为1,176,093,031股;】

  【2.占总股本比例使用公司总股本为1,193,914,987股。】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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