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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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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0-079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及未来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李小龙先生,董事、总裁李玉杰先生,董事、副总裁JIE ZHAO先生,监事谷莉女士,副总裁梁京先生,副总裁忻卫敏先生,财务负责人李光千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截至2020年11月6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李小龙先生、李玉杰先生、谷莉女士、李光千先生、李波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JIE ZHAO先生累计减持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梁京先生累计减持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忻卫敏先生累计减持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

  2、公司董事长李小龙先生,监事谷莉女士,董事、副总裁JIE ZHAO先生计划在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5月7日(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1%),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则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5月7日。

  2020年11月6日,公司收到李小龙先生、谷莉女士、JIE ZHAO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和李玉杰先生、梁京先生、忻卫敏先生、李光千先生、李波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情况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前次减持计划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李小龙先生、JIE ZHAO先生、李玉杰先生、谷莉女士、梁京先生、忻卫敏先生、李光千先生和李波先生计划在减持预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11月6日(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减持合计不超过5,725,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2%)。

  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副总裁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0):截至2020年6月18日,忻卫敏先生累计减持17万股。

  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截至2020年8月8日,李小龙先生、李玉杰先生、谷莉女士、李光千先生、李波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JIE ZHAO先生累计减持17万股,梁京先生累计减持6万股,忻卫敏先生累计减持21万股。

  (二)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2020年11月6日,李小龙先生、李玉杰先生、谷莉女士、李光千先生和李波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JIE ZHAO先生、梁京先生、忻卫敏先生的股份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减持相关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李小龙先生、JIE ZHAO先生、李玉杰先生、谷莉女士、梁京先生、忻卫敏先生、李光千先生、李波先生未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因此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此承诺的情形。

  4、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长李小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9,140,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82%;公司监事谷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05,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公司董事、副总裁JIE ZHAO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李小龙先生减持原因为做公益事业的资金需求;谷莉女士、JIE ZHAO先生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5月7日(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则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5月7日。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注:上述股东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本次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李小龙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上述禁售承诺期过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的发行人股份。

  2、李小龙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本人及本人控股/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以下统称“附属企业”),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目前正在经营的或今后准备从事的增值电信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本人及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目前正在经营的或今后准备从事的增值电信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及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

  3、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李小龙先生、谷莉女士、JIE ZHAO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李小龙先生、谷莉女士、JIE ZHAO先生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2、李小龙先生、谷莉女士、JIE ZHAO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3、公司将督促李小龙先生、谷莉女士、JIE ZHAO先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小龙先生、谷莉女士、JIE ZHAO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李玉杰先生、梁京先生、忻卫敏先生、李光千先生、李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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