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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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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5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海明先生、西藏升安能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安乃达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公司股东徐海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48%);股东西藏升安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升安能”)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安乃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安乃达”)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5%)。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4日,以上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徐海明先生、西藏安乃达及西藏升安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徐海明先生、西藏安乃达及西藏升安能对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股份减持计划期间,以上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徐海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西藏升安能、西藏安乃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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