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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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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0-123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1、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4.29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9年3月7日披露《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2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29元/股(含)。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2月20日、3月7日和2020年2月18日、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19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73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成交的最高价为13.76元/股、最低价为13.6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97,491.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20年11月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539,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成交最低价为12.39元/股,成交最高价为35.35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3.7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首次披露了股份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至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董事长李杰先生、董事王学海先生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该增持股份计划的完成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自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至2019年4月30日,董事长李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30,000股,董事王学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2,974股。除以上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至发布股份实施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2020年11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7,655,240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3,539,035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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