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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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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从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期末下降56.83%,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与筹资活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度期末下降39.38%,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转让和到期贴现所致。

  3、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期末上升49.8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增长所致。

  4、存货较上年度期末下降93.57%,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新收入准则,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部分重分类至合同资产所致。

  5、合同资产较上年度期末上升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新收入准则,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部分重分类至合同资产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上升100%,主要是报告期内丧失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权,原合并范围内抵消的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43.52%,主要是报告期内丧失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原合并范围内抵消的借款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所致。

  8、固定资产较上年度期末下降38.13%,主要是报告期内丧失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及江西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权,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9、在建工程较上年度期末下降55.77%,主要是报告期内丧失江西棕榈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控制权,在建工程减少所致。

  10、无形资产较上年度期末下降68.12%,主要是报告期内丧失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及江西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权,无形资产减少所致。

  11、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度期末下降56.75%,主要是报告期内丧失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及江西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权,长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12、短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下降32.51%,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13、预收款项较上年度期末下降99.91%,主要是报告期根据新收入准则,经营性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14、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期末下降97.18%,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计提的工资所致。

  15、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期末下降54.57%,主要是报告期内缴纳了上年计提的增值税所致。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38.70%,主要是报告期内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17、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增加67.59%,主要是报告期内非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18、长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减少61.03%,主要是报告期内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19、应付债券较上年度期末减少61.56%,主要是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0、长期应付款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是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全部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1、递延收益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是报告期内丧失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权,收到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减少所致。

  22、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是报告期内丧失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权,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0.59%,主要是报告期内在控股股东的协同支持下,全力推进河南区域的项目开拓,公司新签订单显著增加,由于河南区域的项目陆续实施,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75.43%,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9.53%,主要是生态城镇子公司缴纳了土地增值税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7.18%,主要是报告期内平均有息负债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8.18%,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4.17%,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32.12%,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会计政策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2.19%,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73.90%,主要是报告期内项目子公司资产转让产生了违约金收入所致。

  1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56.68%,主要是报告期内生态城镇子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产生滞纳金所致。

  1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8.71%,主要是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6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在控股股东的协同支持下,河南业务的营业回款较好,且报告期内已丧失控制权的项目子公司在上年同期支付了较多供应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3.94%,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11.0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

  2020年7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

  2020年9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833 号)。深交所确认公司申请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二)重大合同履行进展情况

  (1)2013年5月,公司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和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共同签署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景观工程BT项目合作协议》。工程投资概算约77,596.21万元,由本公司和铁汉生态共同作为本合同的主办人和总承包人,工程运作各占50%,公司实际工程总额为38,798.10万元。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铁汉生态共同投资成立“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0,463.07万元。

  (2)2013年6月,公司与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签署了“兴业环城大道绿化设计施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其中设计合同金额为799.30万元,施工合同金额为42,437.66万元,合计合同金额为43,236.9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35,736.19万元。

  (3)2013年10月,公司与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工程建设-移交(BT)合同》,合同金额为39,727.0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工程营业收入26,953.67万元,设计收入572.17万元,投资收益4,759.05万元。

  (4)2014年8月,公司与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签署了《建国大道(鞍海路与建国大道交叉点至大屯老道)第一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鞍山市鞍山路(通海大道至汇园大道)四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合计合同金额为17,865.7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5,505.77万元。

  (5)2015年2月,公司与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签署《郑东新区龙湖生态绿化建设(一期)等项目施工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7,526.3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671.18万元。

  (6)2016年11月,公司及联合体各方与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了《漯河市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113,482.61万元。

  (7)2016年9月,公司与招标方签署了《吉首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二期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项目总投资59,557.3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90,634.25万元。

  (8)2015年12月,本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4.22亿元。截止报告期末,该PPP项目累计投入85,453.98万元。

  (9)2016年4月,公司与梅州市人民政府签署《梅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生态城镇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本合作项目总投资规模100亿元。2017年6月,公司与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政府签署的《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产业发展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项目总投资额约80亿元人民币。

  ①2016年12月,公司与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四川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联合中标“五华县犁滩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37,000 万元。其后,签署了具体合作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4,669.30万元。

  ②2017年3月,公司与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泛珠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梅县区雁洋镇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协议》,项目投资约 45.8989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7,549.12万元。

  ③2017年7月,公司取得梅州市梅江区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 EPC 项目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方,项目投资 30,744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049.81万元。

  ④2017年11月,公司与广东利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平远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一期)EPC 总承包”项目,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8,475.2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0,897.20万元。

  ⑤2017年11月,公司收到“大埔县西片、北片区大留村、梅林村等 28 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广东利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粤晟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项目总投资 56,000 万元,其后,双方签署了具体合作合同,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8,531.96万元。

  ⑥2017年12月,公司与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梅县区西部片区 12 个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其后各方已签署具体合作合同,合同金额19,463.13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7,103.06万元。

  (10)2016年6月,公司与相关各方签署了《雨花区道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42,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3,075.72万元。

  (11)2016年7月,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与发包方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白云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总承包(设计与施工)”项目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51,586.71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45,600.32万元。

  (12)2016年8月,公司收到“海口市国兴大道等5 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PPP 项目”的《成交通知书》,项目投资总额约22,288.20 万元。其后,签署了合作合同,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1,023.97万元。

  (13)2016年9月,公司收到“海口市主城区重要道路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项目投资总额为111,319.53万元。其后,签署了合作合同,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5,365.89万元。

  (14)2016年10月,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一期公园绿地工程和美安中心公园PPP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合同书》,合同金额暂定为19,248.02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5,860.68万元。

  (15)2016年11月,公司收到“广东中山翠亨湿地公园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方,项目总投资额为33,457.27万元。其后,双方签署了具体合作合同。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9,923.46万元。

  (16)2016年11月,公司收到“始兴县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人,项目中标价为42,212.52万元。其后,签署了具体合作合同,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4,723.67万元。

  (17)2017年1月,公司与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签订《莱阳五龙河流域综合治理 PPP 项目合同》,合同金额约2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49,852.39万元。

  (18)2017年5月,公司与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旭城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相关方签署了《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协议》,项目总投资197,87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4,492.19万元。

  (19)2017年8月,公司收到南宁园博园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一标段;滨水画廊景区、玲珑湖景区)《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中标单位,项目中标价为21,975.45万元。其后,双方签署了具体合作合同,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7,851.84万元。

  (20)2017年9月,公司收到“兴隆县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6,300 万元。其后,双方签署了具体合作合同,截止报告期末,实现收入7,233.87万元。

  (21)2018年11月,公司收到“上饶县槠溪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洋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本项目总投资为 159,996.93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38,384.34万元。

  (22)2017年10月,公司收到柳州市柳东新区科技园山体公园、科技园小游园、南寨山园景观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价 16,492.04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032.23万元。

  (23)2017年10月,公司收到柳州市汽车城官塘核心区水系补水综合整治景观工程(一期:官塘冲右支渠和主支渠、二期:官左 0+700-官左 1+010 段)、柳州市官塘冲河道整治景观工程九子岭公园段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签约合同价 6,823.9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收入4,115.88万元。

  (24)2017年10月,公司收到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河景观廊道项目(一期)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其后各方签订了合同,合同金额为12,753.00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7,298.08万元。

  (25)2017年11月,公司收到“四川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北路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方,中标价 28,995.70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6,822.14万元。

  (26)2017年12月,公司收到“百花湖森林示范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瑞实忠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项目总投资 44,779.04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5,015.98万元。

  (27)2018年1月,公司收到“通道县县城至皇都侗文化村骑行绿道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项目总投资约 12,000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891.60万元。

  (28)2018年3月,公司收到“肇庆新区起步区核心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方,中标价 29,002.8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3,859.00万元。

  (29)2018年4月,公司收到“崇左市东盟大道提升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联合体,中标价 21,444.61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5,048.73万元。

  (30)2018年7月,公司收到“鼎湖区321国道沿线绿化大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方,中标总价为人民币 13,404.81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1,819.82万元。

  (31)2018年7月,公司收到“连平县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联合体,中标价合计 53,669.70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7,391.20万元。

  (32)2018年12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海南棕榈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与海南农垦东太农场有限公司签署了《海垦棕榈万泉河特色小镇项目合作合同》,项目预算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66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已成立项目公司在推进项目开展,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33)2020年6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棕榈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南乐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合同,合同金额22,181.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04 万元。

  (34)2020年6月,公司收到“宝丰县第一高级中学扩建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湖北工建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棕榈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河南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人,项目总投资63,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各方尚未签署具体合作合同,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35)2020年6月,公司收到 “香山生态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棕榈设计有限公司、棕榈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青岛温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方,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各方尚未签署具体合作合同,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36)2020年6月,公司与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宝丰城区水系生态修复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37.55万元。

  (37)2020年6月,公司与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汝州市温泉牛涧河景观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金额28,35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2.12万元。

  (38)2020年6月,公司与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汝州市温泉镇汤王路钧天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合同,合同金额13,38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03.67万元。

  (39)2020年6月,公司与招标方签署了《南乐县城区及大外环景观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项目中标价为 48,320.4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52.41万元。

  (40)2020年6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棕榈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南乐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1,527.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7.17万元。

  (41)2020年6月,公司与招标方签署了《南乐县国家储备林基地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合同,项目中标金额为21,412.4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54.14万元。

  (42)2020年6月,公司与棕榈设计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开封黄河生态廊道示范带项目》合同,中标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38.99万元。

  (43)2020年6月,公司与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汝州市温泉镇路网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价29,94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44)2020年6月,公司与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汝州市市区道路建设和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金额39,95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45)2020年6月,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光山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金额47,732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50.19万元。

  (46)2020年6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棕榈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南乐县公路局暨老体委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 574,942,300 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51万元。

  (47)2020年6月,公司与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棕榈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方汝州市新城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汝州市和顺府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63,095.18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4.34万元。

  (48)2020年6月,公司与中恒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棕榈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方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汝州和润府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46,662.3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66万元。

  (49)2020年6月,公司与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棕榈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方汝州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汝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39,275.12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9.55万元。

  (50)2020年9月,公司与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方固始县豫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固始县周小河综合治理和景观绿化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75,371.01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0,000.00万元。

  (51)2020年9月,公司与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所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方濮阳市豫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濮阳市绿城快速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5,673.2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52)2020年9月,公司收到 “潢川县潢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方,中标金额为 87,164.6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各方尚未签署具体合作合同,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53)2020年9月,公司收到 “临颍县城区外环线道路建设 PPP 项目二期三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临颍县豫资投资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方,项目总投资41,595.38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各方尚未签署具体合作合同,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54)2020年9月,公司收到 “西华县南华路升级改造、南环路改造及安康大道(贾鲁河段桥)建设项目 PPP 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西华县豫资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方,项目投资 5.9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各方尚未签署具体合作合同,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55)2020年9月,公司与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所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方濮阳市豫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濮阳市人民路等六条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2,746.8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5,000.00万元。

  (56)2020年9月,公司与濮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所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方濮阳市豫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濮阳市全民健身综合馆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6,752.5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00.00万元。

  (57)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沙河东岸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投资概算15.76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00.00万元。

  (58)2020年9月,公司与招标方签署了《体育公园和淇兴全民健身广场综合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合同》,合同价为 28,905.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00.00万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7月-9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139,998.47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已按承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2,794,925.28 元,尚未投入募集资金323,165,767.32 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4,409,112.29 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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