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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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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音转债”赎回实施第十八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106

  债券代码:128043         债券简称:东音转债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音转债”赎回实施第十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音转债”已于2020年10月19日起停止交易

  2、“东音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11月2日

  3、“东音转债”赎回日:2020年11月3日

  4、“东音转债”赎回价格:100.2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且当期利息含税)

  5、“东音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年11月3日

  6、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0年11月6日

  7、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11月10日

  8、风险提示: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0年11月2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东音转债”将按照100.25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东音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因“东音转债”赎回价格与停止交易前的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020年10月26日收市后距离2020年11月2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5个交易日,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11月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东音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东音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99号”文核准,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公开发行了281.3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28,132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385号”文同意,公司28,13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8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音转债”,债券代码“128043.SZ”。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东音转债的转股期限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9年2月11日至2024年8月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3.47元/股。

  2018年11月4日和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东音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1.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11月21日生效。2019年4月24日,公司因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东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43元/股调整为11.13元/股。2019年9月23日,公司因实施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东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13元/股调整为6.55元/股。2020年4月8日,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新发行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东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55元/股调整为6.27元/股。2020年6月23日,公司因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东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27元/股调整为6.22元/股。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本次触发赎回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9月21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东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22元/股的130%(含130%)即8.09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音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东音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东音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5元(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利率1%),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赎回价格计算过程:100+100*1%*92/365=100.25元/张

  2、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东音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持有“东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东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赎回对象

  截至2020年11月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东音转债”持有人。

  4、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东音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0年10月19日起,“东音转债”已停止交易。

  (3)2020年11月3日为“东音转债”赎回日。自2020年11月3日起,“东音转债”停止转股。2020年11月3日为“东音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止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11月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东音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东音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公司将根据中登公司的付款通知,提前将届时未转股的“东音转债”应付本金和利息划入中登账户,由中登公司向投资者划款。

  (4)2020年11月10日为赎回款到达“东音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东音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东音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说明

  1、“东音转债”已于2020年10月19日起停止交易,自2020年11月3日起停止转股。债券持有人可在2020年11月2日收市前将自己账户内的“东音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

  2、“东音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93        证券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105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引进三腔袋肠外营养液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罗欣”)与韩国JW Holding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韩国JW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签署了《许可协议》,就引进含鱼油的三腔袋肠外营养液WinufR产品达成协议,山东罗欣将获得该产品在中国(包括中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独家开发和商业化的权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药品基本信息

  WinufR是韩国JW公司研发的三腔袋肠外营养液产品,于2013年被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MFDS)批准用于治疗无法口服或胃肠道营养供应不充分或受限制,需要通过静脉供应营养的患者。截至目前已在18个欧洲国家获得上市批准,商品名为FinomelR。

  三腔袋是将脂肪乳、氨基酸和葡萄糖,分别装入隔成三个相对独立腔室的特制软袋,使用时挤压软袋,中间间隔打开,三种液体很快充分混合。三腔袋能够较好地体现“全合一”输注肠外营养理念,与分瓶输注营养液和人工配制营养液综合比较有减少污染、减少人力等较多优势。根据脂肪乳的来源不同,三腔袋肠外营养液分为三代:第一代含大豆油,第二代含橄榄油、椰子油等,第三代含鱼油。根据IQVIA数据库,三腔袋肠外营养液产品处于快速增长中,2017年-2019年间在全球市场的平均增长率为9.1%,同期在中国市场的平均增长率为25.2%。

  已有研究表明,含有鱼油的肠外营养液有助于提升临床获益,比如减少住院时长等。WinufR含有比国际上现有同类产品更高含量的精制鱼油,含有更多的Omega-3和Omega-6脂肪酸,促进患者免疫的改善和恢复。

  二、同类药品的市场状况

  根据IQVIA数据,国内2019年脂肪乳市场招标价销售额约49亿元人民币,其中品牌三腔袋肠外营养液用量占比约为14%,远低于同期欧洲市场77%的占比,含鱼油的三腔袋肠外营养液目前国内市场暂无产品上市。

  三、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韩国JW公司是一家在韩国交易所上市的集团公司,股票代码:096760。韩国JW公司自1945年成立以来,一直以尊重生命和创新精神为理念拓展制药研发,引领韩国本土市场,并于1959年开启韩国首个“5%葡萄糖”医院解决方案。

  韩国JW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主要条款

  1、许可范围

  山东罗欣获得WinufR产品在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独家开发和商业化权益;

  2、财务条款

  (1)首付款

  协议签署后,山东罗欣将向韩国JW公司支付总计500万美元的首付款。

  (2)里程碑付款

  山东罗欣将根据研发里程碑和销售里程碑,向韩国JW公司支付总计不超过3,400万美元的里程碑付款。

  (3)销售提成

  根据WinufR在授权区域的销售情况,山东罗欣将根据实际年净销售额向韩国JW公司支付相应的销售提成。

  3、协议期限

  除非根据协议双方约定提前终止,该协议将持续到在授权区域首次商业销售许可产品起满10年。之后,在符合协议约定的情况下,韩国JW公司无权拒绝协议自动延续5年。

  五、对公司的影响

  含鱼油三腔袋脂肪乳产品目前国内并无产品上市,引进境外上市而国内未上市的新型含鱼油三腔袋脂肪乳,不同于传统大豆油和橄榄油、椰子油脂肪乳,有利于病患的免疫调节和减轻炎症反应,并有助于整体提升我国患者营养治疗水平,其临床获益为多个科室的患者愈后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和研究思路。

  该产品的引进体现了公司以国际合作方式丰富产品管线和拓展业务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公司与国际企业的合作开发,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引进WinufR产品项目尚处于初始阶段,项目能否顺利完成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药品的研发、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能否成功上市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药品能否被市场接纳和应用也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药品的研发、报批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韩国JW Holdings Corporation签署的《许可协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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