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20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48号,下称“《通知》”)。为使广大投资者周知并能按时参与,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通知》进行了补充,将《通知》中的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拆分为2个议案,分别为《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时将《通知》中的议案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名称修改为《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拆分及名称修改均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修改,敬请广大投资者周知。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9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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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20年9月30日刊登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补充,将《通知》中的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拆分为2个议案,分别为《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时将《通知》中的议案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名称修改为《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拆分及名称修改均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修改。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0年9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9日9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2号楼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9日
至2020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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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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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投票数”一栏中填写具体的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