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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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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兼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兼善鹏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兼善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月 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兼善鹏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兼善鹏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兼善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兼善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7,796,469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1月16日的6个月内进行。2020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以上股东的《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20年10月19日,兼善鹏诚与兼善投资的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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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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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以上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股东减持情况如下: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兼善鹏诚及兼善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兼善鹏诚及兼善投资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

  三、备查文件

  1、兼善鹏诚及兼善投资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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