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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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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柯桥创意大厦1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虞伟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金力、王建、单崇军、李生校、程幸福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虞建妙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645,168,655股,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提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汪琛、刘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0—02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提名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董事潘建华先生的任期自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1年5月7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潘建华先生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提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程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0年10月20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1年5月7日)止;增补楼东平先生为公司第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0年10月20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1年5月7日)止。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0年11月 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见同日披露的临 2020-027 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建华,男,1966年5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08-2007.05历任绍兴县陶里中学教师;绍兴县大和中学校团支部书记、绍兴县齐贤区化学教研大组长;绍兴县齐贤镇中学教师,绍兴县齐贤区化学教研大组长;绍兴县马鞍镇中学教导主任;绍兴县马鞍镇中学副校长;绍兴县马鞍成校校长、党支部书记;绍兴县安昌镇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绍兴县齐贤镇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绍兴县安昌镇教管办主任、教育党总支书记;2007.05-2008.01绍兴县平水副城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2008.01-2012.03绍兴县平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12.03-2014.11绍兴县安昌镇党委副书记;2014.11-2017.01柯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2017.01-2020.09历任柯桥区会展业发展办公室主任,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党工委委员;柯桥区会展业发展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党工委委员;柯桥区会展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党工委委员。

  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0-026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会议同意提名陈雄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监事陈雄健先生的任期自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2021年5月7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雄健  男,浙江绍兴人,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96年8月参加工作。 1996.08-1999.03绍兴县福全镇工贸办、党政办干部;1999.03-2007.05历任绍兴县人事局录用调配科干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行政学校(专技人员培训学校)副校长、校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县人事局党组成员;2007.05-2009.05绍兴县人事局党组成员、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安昌镇党委委员(挂职); 2009.05-2010.12 绍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纪工委书记;2010.12-2013.08绍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纪工委书记;2013.08-2013.11绍兴县纪委派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2013.11-2014.09柯桥区纪委派出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2014.09-2018.06柯桥区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2018.06-2020.09 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3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创意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3日

  至2020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0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话委托登记不予受理)。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投资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639号柯桥创意大厦2021室

  邮编:312030

  联系人:马晓峰  鲁  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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