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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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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0-11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股本1,569,784,69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784,892,34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354,677,045股,此外,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2、如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情形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作为转增的股本基数,转增比例保持不变;

  3、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6、公司目前不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股本1,569,784,69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784,892,34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354,677,045股,此外,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0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10月2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10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本次所转股份将于2020年10月22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10月22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权益分派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2,354,677,045股摊薄计算,2020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658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

  咨询联系人:张蓓

  咨询电话:(010)85762629

  传真电话:(010)8576262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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