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0-06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数为12,580,880股;其中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完成自主行权数为9,869,140 股,占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41,799,335份的23.61%;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完成自主行权数为2,711,740股,占符合条件行权数量8,577,880份的31.61%。
一、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概述
根据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41,799,335份,行权起始日期为2020年6月17日,行权终止日期为2021年4月7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8,577,880份,行权起始日期为2020年6月17日,行权终止日期为2021年3月1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具体情况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共12,580,880股;其中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完成自主行权数为9,869,140 股,占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41,799,335份的23.61%;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完成自主行权数为2,711,740股,占符合条件行权数量8,577,880份的31.61%。公司本次获得募集资金66,835,369元,该项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累计完成自主行权数为32,935,550 股,占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41,799,335份的78.79%;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累计完成自主行权数为7,935,513股,占符合条件行权数量8,577,880份的92.51%。
三、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0-06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进展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9日下午,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工”)收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购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持有的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汽车金融”)91.43%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3.80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披露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资料。
二、金融监管部门批复的相关内容
2020年6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关于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湘银保监复[2020] 222号),同意本次该收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公开披露的《关于收购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股权获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复的公告》。
三、本次收购过渡期损益审计情况
根据公司与三一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三一汽车金融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受让方三一重工享有;三一汽车金融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由转让方三一集团根据标的股权比例向受让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含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审计基准日为交割日所在当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前 15 日,则以上月月末为基准日);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过渡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2020年10月9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607042_G01号),三一汽车金融在过渡期间(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止期间)实现净利润9,881.89万元;按照公司与三一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上述过渡期间内实现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支付全部款项,本次股权收购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