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0-060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转股代码:190068 转股简称:龙净转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5,000元龙净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2,325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龙净转债金额为1,999,975,000元,占龙净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88%。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9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龙净转债”,债券代码“11006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净转债”自2020年9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为10.73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本次龙净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0年9月30日-2020年9月30日,本期间内龙净转债转股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0元,本次因转股形成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325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69,050,000股)的0.0002%,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325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69,050,000股)的0.0002%。
(二)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转股的龙净转债金额为1,999,975,000元,占龙净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88%。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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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净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人:邓先生、卢女士;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 月9 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0-061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转股代码:190068 转股简称:龙净转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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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0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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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11:00点前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规则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办理大会有关程序方面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书面提交发言的内容要点。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多的在先,发言围绕大会的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五)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的,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能发言。
(六)除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成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八)股东须了解的超出会议议案范围的公司具体情况,可以在会后向大会秘书处咨询。
七、现场股东大会主要程序
(一)主持人根据股东签到情况,宣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本金额的比例。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工作人员(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四)宣读股东大会议案。
(五)股东对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意见,公司相关人员回答提问。
(六)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并进行投票表决。
(七)投票表决完毕后,宣布休会(由唱票人、记票人、监票人对现场表决结果进行统计,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监票人公布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见证。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八、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 真:0597-2237446
联 系 人:卢珍丽、邓勇强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议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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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议案
议案: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公司合营企业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全资子公司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含)融资借款,融资资金用于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本公司及合资方卡万塔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就上述借款中的1.1亿元共同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农发行等国有或商业股份制银行、全国政策性银行,融资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同时,合资双方对上述提供的担保项下的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等向各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债权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按各自出资比例向对方提供反担保。被担保方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对合资双方对其提供的担保项下的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等向各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债权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提供反担保。
一、被担保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河西寨村村南、果王公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郭云翾。
注册资本:19,5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环保设施及垃圾处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城市垃圾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环境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设备的销售、安装、租赁;电力、热能、炉渣及辅料、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卡万塔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立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分别占股51%、49%,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合营企业。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用于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营管理,项目预算投资7.44亿元,日处理垃圾1200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956.21万元,负债总额10万元,净资产为12,946.21万元,尚未投产。
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意见
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现已全面展开,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经过双方及银行的多轮协商,合资双方共同向关联方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行为将有效推进项目的建设,被担保方提供了全额反担保,合资双方按各自出资比例向对方提供了反担保。该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三、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08,75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5%。全部为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用于合营企业投资建设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担保,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后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