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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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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银行申购以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参与中国银行的申购以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不含转换转入,仅限前端申购模式,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以及费率优惠标准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享受费率8折优惠,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享受费率6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享受费率6折优惠,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费率优惠。在2020年9月21日之前已生效的定期定额协议,自2020年9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扣款,按照优惠后的费率标准执行。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在中国银行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三、费率优惠标准的生效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自2020年9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1年1月1日起恢复至: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享受费率8折优惠,如优惠前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产品,不享受优惠,按照原申购费率执行;优惠后的费率低于0.6%的产品,则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享受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享受费率6折优惠,如优惠前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产品,不享受优惠,按照原申购费率执行;打折后费率低于0.6%的产品,则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享受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享受费率6折优惠,如优惠前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低于0.6%的产品,不享受优惠,按照原申购费率执行;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产品,则按照0.6%执行;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享受费率折扣。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申购。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该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中国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中国银行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及费率优惠安排,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中国银行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站:https://www.boc.cn/

  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9日

  关于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协商一致,自2020年9月21日起,将新增以下4家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060)和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461、C类:009462)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

  ■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网站或移动端办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基金开户及销售业务。具体业务规则及业务办理流程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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