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陈昭文先生、陈堃先生、独立董事徐西华女士、陆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陈昭仁先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沈尚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吴义富先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钱龙宝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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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鄢然、盛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