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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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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创中心6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吴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7人,独立董事袁宇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春华先生出席了本场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王佳、满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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