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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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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054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和公司”)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榆和公司因需要实施高速公路路面面层修复等工程施工,委托具有工程招标资质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昌”)于2020年7月6日在山西招投标网及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发布了“和榆高速公路K503+868-K573+692段路面面层修复、路面微表处、桥面微表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公开招标采取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报价、信用得分进行评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共收到4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后,确定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六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榆和公司会同北京中昌于2020年8月5日向路桥六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1474.3786万元。

  路桥六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国锋

  注册资本: 60,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007296578164

  经营范围:公路与桥梁建设;隧道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其它土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材料的加工及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搬运及装卸服务;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修理、销售、租赁;商品砼的制造、销售;交通及附属设施、高新技术的投资、开发;工程勘察设计及测绘服务;工程技术咨询;公路养护;园林绿化工程;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路桥六公司总资产243019.07万元,净资产147814.8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17284.05万元,净利润12557.4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路桥六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路桥六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并签订相关交易合同,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合同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和榆高速公路K503+868-K573+692段路面面层修复、路面微表处、桥面微表处工程

  工程地点: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

  工程内容:和榆高速公路K503+868-K573+692段路面面层修复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工程内容、和榆高速公路K530+400-K570+200段路面微表处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工程内容、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段危险路段整治一阶段施工图中ZK508+121-ZK518+725段路面微表处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柒拾肆万叁仟柒佰捌拾陆元整(小写:14743786元)。

  3. 合同工期

  总工期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10月8日。

  4.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榆和公司本次的公开招标符合其运营管理需要,榆和公司委托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实施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路桥六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74.38万元(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中标通知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055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相继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2020)晋 01 民初684号、685号、686号、687号、688号、689号、690号、691号、692号、693号、694号、695号、696号、697号、698号、699号、700号、701号、704号、705号、706号、707号、716号、718号、719号、720号、721号、722号、889号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合计29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

  原告:白东玥、沈刘欣、佟瑶、郁蔚、范芷雯、王勇军、袁文蔚、吕方龙、陶雪莹、于彦明、卫兰、任荣博、谈美兰、万玲、杨梓星、魏莉、范琦、卢云姣、王峰、张亮、俞红、张大伟、陈孝熙、陈胜涛、张毛银、张伟、许佳、朱秀芹、黄群丹。

  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白东玥、沈刘欣等29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090,062.39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3、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因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使其受到投资损失,原告购买股票的时间在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的判决或裁定,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 01 民初684号、685号、686号、687号、688号、689号、690号、691号、692号、693号、694号、695号、696号、697号、698号、699号、700号、701号、704号、705号、706号、707号、716号、718号、719号、720号、721号、722号、889号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 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056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共计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参与表决董事人数、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郭继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郭继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郭继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郭继和先生简历见附件。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袁清茂先生、杨志贵先生、李武军先生、刘安民先生、高在文先生、王春雨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郭继和先生简历

  郭继和,男,1973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江苏扬州人,1998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3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山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路产保护科科长;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郭继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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