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0-50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7日14:30开始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7号楼6层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ErikFyrwald
6.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750,112,9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65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823,8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748,289,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5819%。
2. B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18人,代表股份6,334,160股,占上市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3.79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08,727股,占上市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0.5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5,425,433股,占上市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3.2478%。
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41,662,2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823,8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9,838,4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995%。
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股东,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708,450,759股、119,687,202 股。上述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8,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377%;反对5,98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187,033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4.5276%;反对4,147,127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5.47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678,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377%;反对5,983,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二)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82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3%;反对3,2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056,3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8.2520%;反对3,277,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1.74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7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164%;反对3,2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需逐项表决)
3.01 回购股份的用途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0,089,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334,0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63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8%;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0,089,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334,0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63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8%;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03回购股份的方式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0,089,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334,0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63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8%;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0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0,089,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334,0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63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8%;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0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0,089,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334,0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63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8%;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06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0,089,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334,0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63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8%;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07回购的资金来源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9,736,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980,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1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771%。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28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9%;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79%。
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08回购股份的期限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9,736,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980,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1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771%。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28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9%;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79%。
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09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9,736,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980,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1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771%。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28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9%;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79%。
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10回购股份符合相关规定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9,736,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980,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1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771%。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28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9%;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79%。
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11股份回购后续事宜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9,736,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980,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1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771%。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28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9%;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弃权35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79%。
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韩骐瞳、韩泽伟
3. 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0-51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报告书中所述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9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 回购股份的种类: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下称“B股”)
4.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5.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高于港币5.70元/股(相当于人民币5.10元/股),即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B股股票交易均价(港币3.80元)的150%。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26,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344,121,302股的1.1%及B股总股份数167,049,341股的15.6%;
●公司回购股份的下限数量为13,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344,121,302股的0.55%及B股总股份数167,049,341股的7.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26,000,000股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港币5.70元/股进行测算,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不超过13,256.2万元人民币,折合港币不超过14,820.0万元(按2020年8月18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0.89448人民币换算;实际回购时使用港币金额按购汇当日汇率换算,包括购汇、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8.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
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资金为港币,需取得外汇管理部门对本次回购涉及购付汇的同意,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 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 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因充分正当事由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存在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正文: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其审议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及9月8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40号)、《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50号)。
本报告在上述重要内容提示中已简要介绍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其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 公告编号:2020-44号)。
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择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后,公司将分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申请。
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三、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待本次回购股份完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注销议案后,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B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B股股份。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2020年6月15日,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33号)。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六、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 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 回购期间,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 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 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