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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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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注:1 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60%,第四年为 0.80%,第五年为 1.60%,第六年为 2.00%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515,980.79万元,营业利润70,347.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2,336.6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0,551.58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8.99%、62.05%、64.26%、50.34%。

  2、2020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总结

  (1)消费电子行业进入新一轮创新周期,行业需求逐步回升

  报告期消费电子业务实现收入11.97亿元,同比增长36.71%。随着5G换机进程的推进,消费电子行业进入新一轮创新周期,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和设备需求逐步回升,公司消费电子业务及产品订单保持稳定增长。

  (2)大功率激光智能装备业务竞争进一步加剧,核心部件自主化率持续提升

  报告期大功率激光业务实现收入7.97亿元,同比下降29.46%。今年以来,大功率激光智能装备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尽管大功率激光加工设备出货量相较去年同期保持稳定增长,但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其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6.32个百分点。为应对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持续推进核心部件自主化。报告期内,公司搭载自研光纤激光器的大功率激光加工设备出货近300台,最高功率达到12KW,自主内核数控系统实现批量应用。

  (3)显示面板行业地位稳固,设备交付集中在下半年

  报告期显示面板行业实现收入2.32亿元,同比下降26.67%,主要原因系部分大客户设备交付集中在下半年。其中, Mini LED切割、裂片、剥离、修复设备已形成系统解决方案并实现批量销售;显示面板行业份额稳步提升。

  (4)PCB行业专用设备优势地位凸显,5G业务需求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PCB业务实现收入8.7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06.82%,5G技术带来高多层PCB通讯背板及HDI加工设备需求的快速增长,龙头产品机械钻孔机销量持续增长,多品类LDI设备、CO2激光钻孔设备及八倍密度/超大台面通用测试机等产品市占率快速上升。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高端产品的性能,拓展高端市场,提升市场份额。

  (5)新业务拓展顺利,对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报告期,公司半导体行业激光类封测设备进入多家封测行业领先企业供应商序列,逐步获得客户订单;光伏行业激光类设备实现收入3486万元,同比增长203.91%;公司光刻机项目进展顺利,主要聚焦在5G通讯配套分立器件、LED、Mini/Micro-LED新型显示等方面的应用,已经实现小批量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疫情,迅速响应市场需求,新增全系列口罩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并形成稳定出货能力,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本公司2020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新收入准则的合同资产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有权收取对价的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因素(如果是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则列报为应收款项);合同负债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调整到合同资产,将预收款项调整到合同负债,具体调整如下: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28035               债券简称:大族转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族激光”)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7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3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23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6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7,830.1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7,63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827000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8,272.4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12.60万元;2020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81.94万元,2020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8.6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2,254.3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01.25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1,177.0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分别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艺园路支行等11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理顺公司各业务板块的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公司投资效益最大化,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大族激光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自身名义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9月16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兴业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7.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项目的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仍在正常实施。基建工程受雨季及高温影响,施工进度落后于原定计划;部分设备从采购方案规划、设备选型到发货验收,过程周期较长,使得采购周期超过预期,已采购部分设备价格相较原计划也有所下降,以上因素导致整体项目进度不及预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005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1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5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该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等多品种银行业务,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续做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该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等多品种银行业务,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续做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该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等多品种银行业务,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新增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该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等多品种银行业务,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005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1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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