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通知: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6日以公告形式发布。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1号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9:15—2020年8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伟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70,819,8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49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60,84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49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977,8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0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977,8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0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977,8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007%。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德恒(苏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819,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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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