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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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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1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441,279.03元,包括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所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应摊销的股份支付金额3,262,623.41元;剔除此影响,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5,703,902.44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宏观与行业形势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扰乱了国内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防控疫情,各国纷纷出台临时性限制措施,导致各类生产要素流动受阻,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下滑,世界经济下行压力陡增。与此同时,以部分发达国家为代表的逆全球化、单边主义盛行,严重冲击着国际经济合作,破坏国际分工格局,全球化产业链受损。疫情及单边主义为全球实体经济发展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但我们也看到,在疫情及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下,我国在智能音频、远程办公、在线教学等方面展现出巨大的活力与实力:短视频社交娱乐、网络教学等流媒体内容的日益丰富,消费者对音频内容消费及智能音频设备需求不断提升。

  随着5G、语音控制、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不断演进,智能音频设备有望快速渗透至居家、办公、出行等各类应用场景,音频设备的智能化、精密化、微型化特征愈加明显,亦将持续带动市场需求,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经营情况及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以“稳中求进”为基调,通过加强应收账款与存货管理、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多种手段提升风险抵御能力的同时,扩大了在智能耳机成品领域所取得的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新形势的应对,充分预估疫情、国际经济持续下行将给公司收入、现金流、物流、开工率等方面所带来的影响,制定了应急预案,并通过加强现金流管理、存货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多项措施防范风险,提质增效,稳健经营。在战略上,公司坚守目标,不改初心,积极拥抱“大声学、大传输”产业广阔市场空间及快速发展机会;坚持做大做强主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有效创新,积极服务客户,努力争取客户订单和项目,提升公司内在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80.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9%。耳机成品收入33,230.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01%,主要是因为TWS销售大幅增长,公司耳机成品业务在疫情及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下仍保持良好的增速。但受海外疫情影响,声学零件、数据线部分客户调整了采购计划,声学零件、数据线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2,536.04万元、6,751.18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滑22.54%、14.50%。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应收账款、现金流、存货、品质、良率、客户信用等方面的管理,提升风险抵御能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42.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66%;负债总额为39,500.10万元,资产负债率仅为27.29%,较上年期末上升3.26%,其中,有息负债为5,4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57.78%,偿债压力控制在较低水平;降本增效,聚焦优质客户,耳机产品、声学零件、数据线毛利率水平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3.45%、6.89%、3.58%,综合毛利率为22.31%,较上年同期上升2.66%。

  (三)主要重点工作

  在全球经济预期下行,不确定性增大的宏观背景下,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坚定执行董事会所制定方针政策,落实项目。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1、提升“大声学、大传输”研发技术实力,打造优势产品

  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研发资源,吸引人才。加大耳机成品、耳机线、精密制造、各类数据线等系列产品及相关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的投入,加大技术人才及工匠劳模的培养,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大自动化开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共计2,817.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44%,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2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各类授权专利共269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包含日本发明专利1项,美国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83项(包含日本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32项;报告期内新增专利包括一种TWS蓝牙耳机主动降噪双耳自动调试配对系统、一种耳机转轴结构以及头戴耳机、骨传导耳机外观专利、低频半入耳耳机、磁铁分离装置等。

  为加强高端研发技术人才引入,提高快速服务客户能力,公司扩大深圳研发中心规模,提高深圳研发中心战略地位。通过持续深入地加强声学技术的设计能力,建立语音算法能力,提升电子工程技术,开发并形成多产品的平台,完善“大声学、大传输”的全面产品布局。

  2、持续开拓优质客户,提升智能音频产品及传输领域行业影响力

  从互联网时代到智能物联网时代,TWS产品将受益于消费电子产品智能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迎来快速增长的机遇及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通讯线材领域技术积累和行业声誉,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提升垂直整合能力,丰富向优质客户提供的产品种类。报告期内,公司进入了苹果、小米、vivo、OPPO、realme、万魔、傲声、漫步者、倍乐生、Jabra、索尼、松下、Beats、魅族、ZAGG、歌尔股份、富士康等客户供应链。

  在声学零件(主要为微细通讯线材及耳机半成品)方面,公司深耕通讯线材产业链上下游,布局上游漆包线、各类合金铜以及中游无线充电线圈、铜箔丝,下游的耳机线材、数据线线材,以满足自身需求为主转向自用及外销兼有的经营模式。

  在数据线业务方面,公司利用自身在通讯线材领域全产业链布局的成本优势、线材端的技术领先优势,模具、注塑的自制能力,以及在焊接领域拥有行业领先的新技术,加强高精度自动线的自主设计和制造,提升产品制造效率和品质。研究开发Type-C 3.1、HDMI 2.1等产品的线材技术,利用目前的客户群体迅速推广,进入国际头部手机品牌的数据线产业链。

  3、优化体系建设,深化组织变革,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大力推动经营绩效、薪酬激励、供应链计划及采购、营销等多方面体系优化建设工作,并引入了专业管理咨询机构,深化经营管理及资本运作战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实施人才、研发体系的建设及SAP在各子公司的全面推进工作。

  公司通过打造战略性组织、清晰的职权界面、基于能力素质的任职资格体系、薪酬分配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战略导向的人力资源体系,推动形成强而有力的组织与人力资源支持。

  公司以人才引领企业发展,通过健全的培训体系、“双百人才计划”、人才激励方案、股权激励方案、人才绿色通道来培养和发掘优秀人才,打造具有高效执行力、战斗力的精英团队。通过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4、成功发行可转债,加快公司智能音频产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可转债发行工作,并于2020年7月2日完成了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划入专用账户。

  智能无线电声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总投资24,045万元,建设期2年。为顺应以TWS耳机为代表的电声产品无线化、数字化、智能化等发展趋势,满足终端消费者日益提升的产品需求,本项目拟通过新建厂房及仓库等配套设施,购置高精度的自动化生产、测试设备等,实现公司无线耳机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产品布局的持续完善。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将新增840万件电声产品产能。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实现TWS耳机、头戴/颈挂蓝牙耳机、智能音箱等电声产品的产能扩充。本项目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抢占未来广阔市场的必然选择;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的关键举措;是缓解现有产能瓶颈,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切实需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019年资产负债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签字页)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   晖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72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3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现场出席5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4名(邱武、王天生、王永、刘碧龙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晖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74)。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由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李燕、夏玉明、吴武贵、王伯银、黎海鹏、刘有如、吴鹏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6,000份进行注销。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调整为56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19,500份。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5)。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3.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76)。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3日上午11:30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丁恨几先生、唐振华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胡钪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钪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曾子路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74)。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由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李燕、夏玉明、吴武贵、王伯银、黎海鹏、刘有如、吴鹏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6,000份进行注销。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调整为56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19,500份。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5)。

  三、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3日,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部分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9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 2019年1月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权激励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 2019年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100人调整为94人(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7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77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名单中确认的人员,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116.00万份调整为113.5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84.00万份不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357.00万股调整为287.00万股。

  5. 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68元/股调整为18.48元/股。本次股权激励尚未达到规定行权时间,因此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68元/股调整为18.48元/股。

  由于激励对象中孙才伟、黄云长、曾伟、金璐、赵丽君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涉及的已授予而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50万份。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77人调整为7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113.50万份调整为108.00万份。

  6. 2019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由于激励对象中李成钢、吴涛、张志健、马学义、周长江、朱永恒、雷霆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涉及的已授予而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50万份。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72人调整为65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8.00万份调整为97.50万份。

  7. 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22.35万元,业绩水平未达到第一个股票期权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决定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25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7.50万份调整至68.25万份。

  8.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8元/股调整为18.28元/股。本次股权激励尚未达到规定行权时间,因此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48元/股调整为18.28元/股。

  由于激励对象中苏海尧、徐超群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涉及的已授予而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0.70万份。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65人调整为6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68.25万份调整为67.55万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由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李燕、夏玉明、吴武贵、王伯银、黎海鹏、刘有如、吴鹏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6,000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调整为56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19,5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注销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28号)同意,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68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9,23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0,635,600.00元,发行费用总额78,594,4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0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28号)。

  (二)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3,688.68万元,2020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39.3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7,928.03万元。

  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930.30万元;2020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39.35万元,2020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4.0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7,928.03万元,累计剩余募集资金7,135.5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84.3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本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合计为8,319.85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19.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余额419.85万元,用于现金管理余额7,900.00万元,其中,7,2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700.00万元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北瀛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北瀛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北光明路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已于2019年12月18日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已于2019年6月11日销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已于2019年1月4日销户。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18年12月2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了便携数码通讯线材技改及扩产项目和便携数码耳机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支付联韵声学股份收购项目。联韵声学股份收购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8,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1,988.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占联韵声学股份收购项目投资总额的66.60%,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解决。

  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1)产业升级,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如继续实施预计难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2)拟收购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与原募投项目相似,以收购代替自建有利于更快实现经济效益。

  公司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未来发展战略以及行业近年的实际发展状况,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0,178.5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途变更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北瀛通增资,增资款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瀛通智能电子生产项目(一期)”。

  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原项目确定时,数据线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智能手机、移动PC等市场需求将快速膨胀。公司在数据线领域拥有大量现有技术积累,为原项目的开展提供了技术、经验支撑,预计原项目的实施将会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近几年数据线所处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出现无线化、数字化、智能化趋势,据市场研究公司IHS的数据显示,2020年无线充电接收器市场的年度出货量将达到10亿单位,2025年则达到20亿单位,公司部分客户分布发生了变更,且客户在产品结构上也进行相应调整,导致原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展缓慢。继续按原募投项目计划进行投入将难以实现预计收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3.便携数码通讯线材技改及扩产项目、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便携数码耳机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存在变更,不适用单独核算效益;

  4.瀛通智能电子生产项目(一期)项目尚未全部完成,不适用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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