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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变更本次会议事项的通知于2020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调整《关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议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负债主体:公司运用债务融资工具对外融资将以母公司作为负债主体,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得自主进行对外债务融资(但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级全资孙公司之间发生的融资行为除外)。

  其余内容维持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不变。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议案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审议授权经理层决定办理分支机构事宜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下事项:

  1.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自行决定证券分支机构的新设,每家新设的分公司运营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每家新设的证券营业部运营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2.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对已设立的证券分支机构净收入规模、有效客户数、客户资产、员工人数、员工创收水平、网点布局等进行综合全面合理评估后,自行决定证券分支机构的撤销、迁址等事宜;

  3.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上述事宜的申请行政许可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4.公司经理层分支机构调整的决策形式为召开党委会前置审议、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如有需要可以增加别的形式,由党委会前置审议、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新设30家证券营业部的议案》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新设证券分公司的议案》,授权同时终止。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授权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审议新设证券研究所的议案》

  会议同意在上海新设红塔证券研究所(事业部制),作为公司的一级部门,专门履行公司卖方研究业务的拓展与管理等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向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向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5亿元,出资方式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一次认缴、分期实缴;

  2.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增资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

  子公司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红正均方”)

  ●投资金额:15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鉴于市场变化及宏观政策影响等因素,红正均方的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红正均方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决定对红正均方增资15亿元。本次增资后,红正均方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亿元,公司仍为其唯一股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红正均方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5亿元,出资方式根据公司及红正均方实际情况一次认缴、分期实缴,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增资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红正均方设立于2013年7月25日,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从事金融产品的投资(除专项审批),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二)财务状况

  ■

  注:2019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增资前后,红正均方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持有红正均方100%股 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红正均方的资本实力,满足其后续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红正均方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鉴于市场变化及宏观政策影响等因素,红正均方的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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