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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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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66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司证券代码“600246”保持不变;

  ●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万通地产”变更名称为“万通发展”,公司股票代码“600246”保持不变。

  二、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原因

  公司作为老牌房地产上市企业,受房地产政策调控及房地产行业竞争激烈等影响,传统单一的房地产开发面临诸多困难,为保障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努力寻求新的发展机遇,以地产业务为载体,以文化、科技、新基建等产业为地产业务赋能。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扩大公司规模化效应,拟将证券简称由“万通地产”变更名称为“万通发展”。

  三、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6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32,561,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6%。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或“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417,062,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

  ●截止本公告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共持有公司股票1,149,62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7%,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10,373,910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87.89%,占公司总股本的49.1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接到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关于办理了公司股份质押延期的告知函,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对应融资余额,并说明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据为非合并口径。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

  (4)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5)控股股东没有发行过债券。

  (6)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3.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嘉华控股发生关联交易2次,累计金额合计27,972,893.45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单次交易金额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除上述关联交易,嘉华控股与公司未发生的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票质押业务的延期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68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0年7月31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1,854,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245%,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76,609,531.29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披露了《万通地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0年2月4日披露了《万通地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于2020年2月4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万通地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原方案的6.58元/股,调整为9.76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8,456,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17%,购买的最高价为8.49元/股、最低价为8.2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71,091,025.2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1,854,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245%,购买的最高价为9.02元/股、最低价为4.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376,609,531.29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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