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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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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0-038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赵登平先生、万勇先生、孟红女士和董事姜庆明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日收到财务负责人姚华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姚华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务。辞职后,姚华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姚华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友财先生提名,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种永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种永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登在2020年8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8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4日

  附件:种永先生简历

  种永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佳宇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尧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四方锅炉工程成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7月至2019年9月,任上海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8月1日,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种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种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0-039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负责人辞职的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姚华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姚华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姚华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姚华阳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全部交接,其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华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姚华阳先生在任职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姚华阳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种永先生为财务负责人(种永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登在2020年8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三、备查文件

  1、姚华阳先生的《辞职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附件:种永先生简历

  种永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佳宇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尧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四方锅炉工程成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7月至2019年9月,任上海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8月1日,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种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种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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