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ST椰岛 公告编号:2020-037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票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28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椰岛”)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728-01号)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京0105民初4896号】,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所持有的公司93,410,47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0.84%)被解除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轮候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万怀忠诉被申请人冯彪、东方君盛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苏0831民初1797号民事裁定书。该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于2019年6月27日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协助轮候冻结东方君盛持有的ST椰岛股票93,410,473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收到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二、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解除冻结情况

  ■

  ■

  三、本次解冻后股份冻结情况

  本次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93,410,473股轮候解冻后,仍有93,410,473股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

  公司将密切关注东方君盛持有本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