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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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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0-07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4号)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700,000,000股已于2020年7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3,502,400,000股增至4,202,4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非公开发行前的9.28%被动稀释至7.74%,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备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0-07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4号)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700,000,000股已于2020年7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3,502,400,000股增加至4,202,400,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02,4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4,202,400,000元。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公司对《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与本公告同日公告。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0-07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刘学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深圳前海总部大厦的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不超过8.8亿元建设前海总部大厦;

  2、同意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建设前海总部大厦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专门用于前海总部大厦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

  表决结果: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第一创业

  股票代码:00279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股份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新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到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民集团在境内拥有航民股份(600987.SH)、顺发恒业(000631.SZ)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新股,公司总股本由3,502,400,000股增至4,202,400,000股,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1),持有公司股份209,147,8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7%)的股东航民集团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0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亦不排除有继续减少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行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第一创业209,147,86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第一创业209,147,86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工作,公司总股本由3,502,400,000股增至4,202,400,000股,航民集团未参与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因公司股本变动,航民集团的持股比例由5.97%被动稀释至4.9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航民集团以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四)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重庆

  2020年7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朱重庆

  日期: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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