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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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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

  (3)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系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拉尼斯”)一氧化碳原料的长期战略供应商,双方于2005年8月签订的一氧化碳供应合同(一期)将于2022年5月到期,拟重新签署一份为期10年的一氧化碳供应合同(一期),使南京诚志继续向塞拉尼斯供应一氧化碳。为保证该合同的履行,同意公司为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最高保证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在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许可的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情况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系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拉尼斯”)一氧化碳原料的长期战略供应商,双方于2005年8月签订的一氧化碳供应合同(一期)将于2022年5月到期,拟重新签署一份为期10年的一氧化碳供应合同(一期),使南京诚志继续向塞拉尼斯供应一氧化碳。为保证该合同的履行,公司拟为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最高保证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2、担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在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许可的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待相关担保协议签署并具体实施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8日

  注册资本:379685.124049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方水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秦宝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洁净煤技术系列产品(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生产经营),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生产经营)及相关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京诚志100%股权。

  南京诚志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的具体情况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相关各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南京诚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担保事项不会为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被担保方南京诚志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该子公司的发展;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40,000万元(含以上该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10%。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被担保的南京诚志已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诚志2019年度为南京永清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为其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清”)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南京诚志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诚志永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333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京诚志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债务人: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333万元(壹仟叁佰叁拾叁万元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41,333万元(含以上该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10%。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被担保的诚志永清已就上述担保事项与南京诚志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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