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0-41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19日分别召开七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曾用名: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同意公司及上述四家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在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七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上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七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18号、2020-37号)。
近日,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西安分行申请17,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敞口授信额度10,000万元),期限一年;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瑞丰”)为该笔授信敞口部分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昆明瑞丰对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4 年01月06日
3、住 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4、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5、注册资本:人民币768,692,614元
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新技术广告制作;高新技术产业、教育、文化产业、基础设施、房地产的投资(仅限自有资金)、开发;印刷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化纤纺织、合金切片、凿岩钎具、卷烟过滤材料生产销售;新型化纤材料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99,414.45万元,负债总额156,047.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38,610.67万元,营业收入91,285.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56.29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98,777.67万元,负债总额155,288.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38,756.85万元,营业收入17,684.76万元,归属于母公净利润146.18万元。(未经审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昆明瑞丰为公司本次授信敞口部分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保证人: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
3、债务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0,000万元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89,690.15万元(含金叶印务和瑞丰印刷向集团担保24,63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4.71%;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实际担保总额为51,879.42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7.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0-42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裕文化”)的通知,获悉万裕文化已将持有的56,180,140股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并将其中19,270,000股重新办理了质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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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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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裕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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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271.6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77%,占公司总股本的6.86%,对应融资余额为7,6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271.6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77%,占公司总股本的6.86%,对应融资余额为7,600万元。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或自有资金。
(三)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不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0-43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陕西金叶”)于 2020 年 3 月 4 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裕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嘉兴”)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可能被实施违约处置。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披露,万裕文化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了部分质押给第一 创 业 的 公 司 股 份 4,576,718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768,692,614 股的 0.60%。
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1日补充披露了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以及减持价格等。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4 日、2020 年3 月 11 日、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 号、2020-05号、2020-17号)。
2020年 6月 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万裕文化的通知,截止 2020年6月 17日,万裕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金嘉兴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已完成, 万裕文化及重庆金嘉兴均已办理完毕质押于第一创业股份质押解除登记相关手续,所涉股份被动减持风险已消除。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1、本次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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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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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被动减持前,万裕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金嘉兴和袁伍妹共持有公司股份209,115,9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04%。
本次被动减持后,万裕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金嘉兴和袁伍妹共持有公司股份204,539,2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0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被动减持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被动减持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被动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万裕文化送达公司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