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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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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2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856元(含税)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5月21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57,816,55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5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069,097.36元。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派发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蒋渊、陆龙英、赵浩、吴海华、共青城尚纯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计征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计征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本次利润分配暂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0.0856元/股,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资金账户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再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本公司,由本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7704元/股。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对于沪港通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7704元/股。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856元/股,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80238290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3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至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29.47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29.38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0年6月29日

  “至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12月19日(原定转股期起始日为2020年6月26日,遇节假日向后顺延至2020年6月29日),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35,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至纯转债,债券代码:113556),根据《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至纯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6元(含税),除息日、发放日为2020年6月29日。

  根据上述规定,至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0年6月29日起由原来的29.47元/股调整为29.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29日起生效。

  “至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12月19日(原定转股期起始日为2020年6月26日,遇节假日向后顺延至2020年6月29日),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4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25.54元/股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58,339,856股(含58,339,856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一)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4月30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认购价格)为25.6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其中,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按照如下约定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的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P1,则:

  ①派息:P1=P0-D

  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送股票红利:P1=P0÷(1+N)

  ③上述事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二)发行数量与确定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58,157,685股(含58,157,685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应做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及公司聘任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在公司与发行对象或其指定的代表签署的《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引入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书》约定的范围内确定。

  二、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2,069,097.36元(含税)。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2),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4日,除息日为2020年6月29日。

  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25.62元/股调整为25.54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58,157,685股(含58,157,685股)调整为不超过58,339,856股(含58,339,856股)。

  其中,各认购对象的调整情况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5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至纯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转股价格:29.38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一、至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7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公开发行了3,5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至纯转债,债券代码:113556),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5,600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5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35,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至纯转债”,债券代码“11355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至纯转债”自2020年6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因2020年6月26日为休息日,转股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即“至纯转债”自2020年6月29日开始转股。

  二、至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35,600万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5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四)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六)转股价格:29.38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56

  可转债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至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至纯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至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9年12月20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至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29.47元/股,最新转股价格29.38元/股。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6元(含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将于2020年6月29日实施完毕,至纯转债的转股价由原来的29.47元/股调整为29.38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至纯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80238290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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