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0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于2020年6月10日上午10:00在上海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采购资金需要,天津福臻拟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资租赁”)以直接租赁的方式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的额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天津福臻与中电投融资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债务为天津福臻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形成的债务,故未列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包括流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中。
由于本次被担保对象天津福臻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12个月内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乔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聘任赵亮先生、王雪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详细内容及赵亮先生、王雪晴女士简历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6月29日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94,286.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的169.99%。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采购资金需要,天津福臻拟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资租赁”)以直接租赁的方式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的额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天津福臻与中电投融资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债务为天津福臻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形成的债务,故未列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包括流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中。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本次被担保对象天津福臻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12个月内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津南区经济开发区(西区)赤龙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李合营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工业智能生产线、机器人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化控制系统及相关软件的制造、研发、集成、销售;工业组装技术研发;气动元件、传感器及相关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天津福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天津福臻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被担保方天津福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8,000万元整。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采购资金需要。天津福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同意本次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提供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福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94,286.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的169.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乔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
任赵亮先生、王雪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赵亮先生、王雪晴女士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一致认为:赵亮先生、王雪晴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无异议意见,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赵亮先生、王雪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赵亮先生、王雪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附件:
赵亮先生简历:
赵亮,男,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工学博士。现任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哈工大机器人南昌智能制造研究院院长、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赵亮先生在医药健康智能装备制造领域有着深入研究,在国家级高水平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5篇,其学术成果帮助企业获得多项专利,被评为省高新技术企业,并多年荣获科技创新相关项目奖励。赵亮先生长期致力于多学科设计优化方法在工业智能装备产品开发中的应用,并将多项专利技术实现成果落地转化,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赵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雪晴女士简历:
王雪晴,女,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二级建造师。2010年10月至2017年3月在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专员、高级安装造价工程师,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在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任合约部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至今任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雪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6月2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00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28日(星期日)9:00-17:00;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9:00-1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王妍、计雪凡
联系邮箱:ylkgdsb@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20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