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文兰女士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文兰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意文兰女士自其担任公司董事之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艾富华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艾富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意艾富华先生自其担任公司董事之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银证券2019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作为非表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作为非表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稳健经营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6月29日(周一)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 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作为非表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作为非表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作为非表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王海权先生、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派出董事廖胜森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原因,王海权先生申请辞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自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新任派出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因个人原因,廖胜森先生申请辞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自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任派出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王海权先生、廖胜森先生向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此次董事王海权先生、廖胜森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对王海权先生、廖胜森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文兰女士(简历附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艾富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文兰女士、艾富华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文兰女士,1978年11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1999年7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历任科员、高级经理、副主管、主管。2013年9月至2019年2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悉尼分行财务管理部,任部门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就职于中国银行布里斯班分行,任行长。2020年2月至今,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任助理总经理。
艾富华先生,1980年9月出生,复旦大学会计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9年7月,就职于江铜材料设备公司财务部,任科员。2009年7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分析板块,历任科员、负责人、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9年4月至今,担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6月8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成立于1992年9月,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安永华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加302人),其中具备证券业务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年度审计客户逾10,42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两封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斐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盛炜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倩女士,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李斐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加入安永华明,长期从事审计相关专业服务,拥有近18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等方面经验丰富。
严盛炜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拥有近23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等方面经验丰富。
丁倩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金融证券行业审计服务业务经验丰富。
以上人员均未从事兼职工作。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项目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78万元,较2019年度没有变化;预计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为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要求新增项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安永华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5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8号海神诺富特大酒店,麦哲伦二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
至2020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表决事项:
9.听取《中银证券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10.听取《关于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关于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9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8、10、12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6日和2020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将 另 行 登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或授权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适当的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二)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三)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琪
联系电话:021-20328622
传真:021-58883554
邮箱:qi.zhou@bocich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邮编:20012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