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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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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6月5日在公司A座22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10,119.41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上述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14:30在公司A座22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6月5日在公司A座22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及“设计研发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10,119.41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上述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由于本次结余的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5]1375号文的核准(证监许可[2015]1375号),公司2015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4,500万股,老股转让1,1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17,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132,5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2月17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154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

  三、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或终止实施,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全部募投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0,119.41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后续如需支付目前尚未达到付款状态的尾款等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从事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主要相关管理人员交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复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文件及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对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本次结余的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信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14:30在公司22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6月15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2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22层奇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联系人:宋声艳、李文思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宋声艳、李文思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1

  2、投票简称:奇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6月19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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