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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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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82 股票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67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蓝帆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6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14,404万元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包销基数为314,404万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94,312.2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蓝帆医疗公开发行314,404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蓝帆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5月28日(T 日)结束。

  根据2020年5月26日(T-2 日)公布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蓝帆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蓝帆转债本次发行314,404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3,144.04万张,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20年5月28日(T日)。

  二、发行结果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蓝帆转债共21,210,805张,总计2,121,080,5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7.46%。

  (1)因发行可交换债券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易所系统配售的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因发行可交换债券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易所系统配售的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127,353,700元(1,273,537张);最终向上述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蓝帆转债总计为127,353,700元(1,273,537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5%,配售比例为100%,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

  (2)其他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其他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蓝帆转债为1,993,726,800元(19,937,268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41%,配售比例为100%。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蓝帆转债总计为1,022,959,000元(10,229,59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2.54%,网上中签率为0.0194791375%。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52,515,620,750张,配号总数为5,251,562,075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5251562075。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5月2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0年6月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蓝帆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5张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蓝帆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

  联系电话:0533-7871008

  联系人:赵敏

  2、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联系电话:021-20336221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3、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6367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

  发行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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