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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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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36421 债券简称:16春秋01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6春秋01”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召集的“16春秋01”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8日上午10:00-10:30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

  (五)债权登记日:2020年5月21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16春秋01”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6春秋01”)未偿还总张数为1,922,000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委托代理人)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0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

  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公司委派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议案内容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0张,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0%;反对票0张,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0%;弃权票0张,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0%。

  根据《会议规则》,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未达到本期未偿还的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会议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王元、张璇

  3、结论性意见: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6春秋01”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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