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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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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0-临01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钟天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钟天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钟天崎,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能源业务部总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钟天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三)董事会以5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并与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叁年,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钟天崎、洪军、刘雨露、任小平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临016)。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0-临01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2 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向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并与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叁年,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监事刘岩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临016)。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0-临01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融资成本和降低融资风险,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向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并与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诚通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在诚通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诚通财务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8亿元。关联董事钟天崎、洪军、刘雨露、任小平回避表决。本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既能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又能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交易对方的资金实力能为公司提供畅通的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资金需求;本次交易涉及的利率采取公平、公正的定价方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接受诚通财务提供的金融服务是基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融资成本和降低融资风险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17年6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接受诚通财务提供金融服务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叁年。公司在诚通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诚通财务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公司与诚通财务严格按照该协议约定履行权利义务。以下为公司前次与诚通财务实际存款、贷款情况。

  1、存款情况

  公司资金存入诚通财务的期末余额、日均余额、最高余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均未超过协议约定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2、贷款情况

  公司前次向诚通财务融入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贷款金额均未超过协议约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上限。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现拟向诚通财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并与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叁年。由诚通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在诚通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诚通财务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8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震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12层1201室至122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外);(十二)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三)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诚通财务总资产为2,294,139.65万元,净资产为646,670.06万元;2019年度,诚通财务营业收入为55,931.08万元,净利润为30,650.15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诚通财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诚通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诚通财务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存款、信贷利率都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中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诚通财务。

  (一)服务内容

  诚通财务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其他第三方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存款余额不包含乙方发放给甲方及甲方成员企业的贷款和委托贷款);

  (4)对于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应将其全部存入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乙方确保甲方存入资金的安全;

  (5)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存款与甲方在乙方贷款进行抵消;

  (6)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全额赔偿。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意向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捌亿元(综合授信贷款不包括委托贷款),具体品种和金额以乙方贷审会意见为准。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甲方在同等授信条件下其它国内商业性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平均贷款利率;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叁年。本协议双方签署且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甲方授权其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有关信贷服务具体事项协议的签署,并加盖公章;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诚通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

  2、诚通财务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平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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