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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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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0-031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4日,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通过公司内网在公司内部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0日,共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网

  (4)反馈方式: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关于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及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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