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于2020年5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关于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延期披露 2019 年年报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501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前期于2020年4月20日发布公告称,拟将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延至2020年5月16日。5月14日,公司盘后提交公告称,拟再次延期至6月30日。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就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实并说明前期预计能够在5月16日之前披露的主要原因,以及后续期间发生的导致定期报告未能按原定日期披露的新增事项或因素。
二、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前次延期公告披露至今,已完成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其他为有效推进年报披露所开展的具体工作。
三、请公司和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的具体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并说明涉及的主要报表项目以及影响程度。
四、请公司和年审会计师说明是否存在就重大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如是,请说明详细情况、对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五、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后续为确保年报披露拟开展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及为确保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披露年报的保障措施。
请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相关工作;请审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执业,及时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共同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即予以披露,于2020年5月22日之前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工作函的要求尽快回复并及时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com.hk)。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