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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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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22,333,000股

  2、发行价格:4.27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2,361,91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2,401,786.44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22,333,00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0年5月18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四川发展轨交投资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为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文)

  CHENGDU XINZHU ROAD&BRIDGE MACHINERY CO., LTD(英文)

  二、住所:成都市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成都市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三、注册资本:65,102.6035万元(发行前)

  77,335.9035万元(发行后)

  四、法定代表人:肖光辉

  五、所属行业: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六、经营范围:金属桥梁结构及桥梁零件的设计制造;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的设计制造;橡胶制品的设计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和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的设计制造;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城市低地板车辆及配件的设计、制造,租赁及相关领域的技术服务;合成材料制造;塑料制品业;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公路工程总承包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工程技术;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七、股票简称:新筑股份

  股票代码:002480

  股票上市地:深交所

  八、董事会秘书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张杨

  电话:028-82550671

  传真号:028-82550671

  电子信箱:vendition@xinzhu.com

  九、互联网网址:www.xinzhu.com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19年7月23日,新筑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

  2、2019年8月6日,四川发展出具《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川发展[2019]450号),同意新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3、2019年10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四川发展下属发展轨道公司认购新筑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四川发展轨交投资认购新筑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认购数量不超过129,000,000股。

  4、2019年8月9日,新筑股份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20年2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号)。

  三、本次发行过程

  (一)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2019年7月23日,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四川发展轨交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支付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4.27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122,333,000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361,91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01,786.44元,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拟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1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

  (二)缴款

  经发行人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确定,于2020年2月27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四川发展轨交投资发出了《缴款通知书》,要求认购对象将认购资金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截至2020年3月9日17:00止,四川发展轨交投资已足额缴纳认购款项。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五、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四川发展轨交投资,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六、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122,333,000股。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四川发展轨交投资对认购股份数量的承诺,经测算,(发行前四川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行前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上限)≥30%,因此,四川发展轨交投资本次认购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确定(若计算结果为非精确至千位数的整数,则四川发展承诺本次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按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千位数):(发行前四川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行前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认购股份数量)=29.50%。经测算,四川发展轨交投资本次认购股份数量为122,333,000股。

  七、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4.2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0年2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4.74元/股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4.27元/股。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净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2,361,910.00元,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合计为人民币9,960,123.56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01,786.44元。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的验资情况

  1、2020年3月12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14-0000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3月9日17:00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收到四川发展轨交投资共一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22,361,910.00元(大写伍亿贰仟贰佰叁拾陆万壹仟玖佰壹拾元),认购股票数量122,333,000.00股。

  2、2020年3月12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14-00005号《验资报告》,新筑股份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四川发展轨交投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233.3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7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2,361,910.00元,均以现金认购。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在扣除了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7,357,790.56元(含税)(承销费和保荐费总计8,357,790.56元,新筑股份前期已预付1,000,000.00元)后将余额人民币515,004,119.44元于2020年3月10日汇入新筑股份的银行账户。新筑股份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02,333.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01,786.44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122,333,000.00元,余额人民币390,068,786.44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于募集资金到账后,2020年3月16日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募集资金的存管、使用、信息披露、监管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流程。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具体账户如下:

  户名: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账号:1000030001564326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0年5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WBPQ5C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文化路12号

  法定代表人:肖光辉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6-20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轨道交通、智慧城市、铁路及通信信号等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项目管理;工程咨询;设计咨询;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发展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轨交投资。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日,四川发展轨交投资未持有公司股票,四川发展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4,572,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四川发展轨交投资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均已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经营需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没有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取得了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当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股票配售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发行人内部批准和授权以及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署的相关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22,333,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新增股份的证券代码:002480

  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深交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2020年5月18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四川发展轨交投资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A股前10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A股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截至2020年3月31日)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A股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截至2020年5月6日)

  ■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中,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股份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前后公司股东结构变化的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本实力增强,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司偿债能力得到改善,资产结构更加稳健、合理,抗风险能力得以提升,财务状况进一步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业务收入结构亦无较大变动,不存在因本次发行导致的业务和资产整合。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影响。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前后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122,333,000股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

  注1:2019年末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

  注2:2019年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注3:因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0日到账,2020年3月末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020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

  注4:2020年3月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020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注5: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前股本总额;

  注6: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后股本总额。

  四、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信审字[2018]第14-00029号”及“大信审字[2019]第14-00002号”以及“大信审字[2020]第14-000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1-3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指标

  ■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保荐代表人:刘强、杨晓

  项目协办人:何搏

  项目组成员:蔡泽华、陈道婷、李雨童、王鹏

  联系电话:010-88085760

  联系传真:010-88085254

  二、发行人律师

  机构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经办律师:卢勇、刘丰

  联系电话:010- 58785588

  联系传真:010-58785566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咏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经办人员:龚荣华、王文春

  联系电话:010- 82330558

  联系传真:010- 82327668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咏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经办人员:龚荣华、王文春

  联系电话:010- 82330558

  联系传真:010- 82327668

  第六节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9年8月9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指定刘强、杨晓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上市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慎的核查,出具保荐意见如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此,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保荐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二、查询地点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兴园三路99号

  办公地址: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兴园三路99号

  联系人:张杨

  邮编:611430

  电话:028-82550671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行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刘强 杨晓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11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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