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级机构”)对本公司信用状况和已发行的公司债券“16复药01”(债券代码:136236)、“17复药01”(债券代码:143020)、“18复药01”(债券代码:143422)、“18复药02”(债券代码:155067)及“18复药03”(债券代码:155068)进行跟踪评级(以下简称“本次跟踪评级”)。2020年4月29日,评级机构出具《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6复药01、17复药01、18复药01、18复药02与18复药03跟踪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2020)100037),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一、本次跟踪评级情况
本次跟踪评级维持“16复药01”、“17复药01”、“18复药01”、“18复药02”与“18复药03”的信用等级为“AAA”,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前次评级情况
根据评级机构于2019年5月8日出具《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6复药01、17复药01、18复药01、18复药02与18复药03跟踪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 (2019)100035),“16复药01”、“17复药01”、“18复药01”、“18复药02”及“18复药03”的信用等级为“A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