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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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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13                                          公司简称:南京医药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报告期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末收到资产支持票据循环购买价款以及公司为应对疫情增加营运资金储备所致;

  公司报告期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前期支付的预付账款到货所致;

  公司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完成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剩余30%股权收购所致;

  公司报告期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因疫情影响,公司报告期下游客户回款减少,以及增加低成本融资储备营运资金所致;

  公司报告期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公司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部分兑现工资绩效所致;

  公司报告期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应付债券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发行202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所致。

  3.1.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大信息化研发投入所致;

  公司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转回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上期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期增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资产支持票据循环购买损失所致;

  公司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报告期收到拆迁补偿款所致;

  公司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子公司上期核销无法支付的款项所致;

  公司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疫情相关捐赠增加所致。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因疫情影响,公司报告期下游客户回款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资产购置和在建项目支出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因疫情影响,公司报告期下游客户回款减少,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公司各类融资进展情况

  A、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情况

  2020年1月17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0-00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交易商协会批准。

  B、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情况

  2020年2月17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为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0-00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本次中期票据尚未到期兑付。

  2020年4月2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为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0-015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本次中期票据尚未到期兑付。

  3.2.2 关联方借款

  A、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30亿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9-02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0亿元。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延续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B、2019年1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同意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药湖北”)向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山医疗”)延续申请额度不超过1.5亿元借款,用于南药湖北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9-068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南药湖北向湖北中山医疗借款余额为9,470万元。

  3.2.3 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1,041,611,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总计104,161,124.40 元,高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的10%,高于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4 物流中心建设情况

  A、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异地新建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晓”)异地新建物流中心,项目选址为江苏省盐城市盐都新区吴抬路和海阔路交界处65,413平方米土地(最终面积以土地证为准)。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总投资约人民币1.5亿元。

  董事会同时同意江苏华晓根据其与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签署的《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书(货币补偿)》和《搬迁补偿补充协议》,参与竞拍异地新建物流中心项目用地。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江苏华晓已完成购买土地等相关事项,目前正在申报规划建设方案。

  B、2019年2月11-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福建金山新物流中心建设方案的议案》,因受政府规划等因素影响,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同春”)变更福建金山新物流中心建设方案,将原址新建福建金山新物流中心方案变更为对原址现有三座房产建筑物进行翻新改造,改造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改造后的仓库面积约为24,000平方米。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已完成42号楼单体改造工程并通过验收,目前正在开展46号,50号楼改造前期准备工作。

  3.2.5 政府征收控股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进展情况

  A、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晓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新区刘朋村一、二组(开创路3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进行征收,被征收土地面积68,537平方米,房屋面积29,626.11平方米,补偿款总金额为1.3亿元。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江苏华晓共收到拆迁补偿款5,000万元。

  B、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下杭路、隆平路的三块房产进行征收,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1,618.70平方米,房屋面积4,055.51平方米,合计补偿金额共2,732.1816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福建同春已收到全部补偿款。

  3.2.6 重大的股权投资

  A、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中药煎制服务中心迁址过渡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鹤龄”)投资建设中药煎制服务中心迁址过渡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4,100万元。其中:(1)南京鹤龄以代建合作方式租赁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按照中药煎制中心生产、存储要求拟新建的厂房(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经济开发区恒发路21号),租赁建筑物面积约7,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起租期根据厂房建设并交付进度情况最终确定),租金总额合计不超过3,193.42万元(其中包含以租金形式支付的厂房装修改造费用1,423万元)。(2)南京鹤龄为搬迁改造购置中药煎制服务中心生产设备等费用合计不超过906.58万元。

  B、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安徽嘉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星”)以安徽嘉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勉生物”)100%股权资产评估价值1,960万元为作价依据,对嘉勉生物以现金方式增资2,040万元,并购其51%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嘉勉生物注册资本由1,96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其中安徽天星出资2,040万元,持有嘉勉生物51%股权。

  C、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之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天星”)各股东方以每股1元的价格对六安天星进行增资扩股,其中安徽天星以现金方式增资495万元,安徽省弘济药业有限公司以土地房产增资950万元,共增资1,44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六安天星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增加至3,445万元,其中安徽天星出资1,89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5%,安徽省弘济药业有限公司出资1,5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5%。上述增资扩股事项已于2020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D、为推进公司医疗器械业务板块整体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昇”)与1名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南京医药江苏恒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暂命名,以下简称“恒众医疗”),积极拓展医疗器械、耗材配送业务。恒众医疗注册资本900万元,其中苏州恒昇出资459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钱磊出资441万,占其注册资本的49%。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恒众医疗正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

  E、为进一步完善湖北省网络市场布局,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药湖北与湖北利祥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利祥”)合资设立南京医药恩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南药恩施”)。南药恩施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南药湖北出资408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湖北利祥出资39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南药恩施正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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