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3 公司简称:福建高速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岳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建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兆权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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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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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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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一季度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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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利润及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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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大面积爆发,政府出台一系列应对举措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交通运输行业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中重要的环节,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其中高速公路除正常的春节假期7天重大节假日小型汽车免费通行政策以外,后续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陆续出台了延长小型汽车免费通行时间,并出台政策于2月17日至疫情防控结束期间全面免征高速公路所有车辆通行费,恢复通行费征收时间尚未确定。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通行费政策直接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收入将大幅下降,同时高速公路的日常运营成本费用支出存在刚性,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经营业绩同比将发生较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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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20-007
债券代码:122431 债券简称:15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高速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20-009)。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高速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20-009)。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20-008
债券代码:122431 债券简称:15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20-009
债券代码:122431 债券简称:15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收入准则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2020 年1月1日。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为境内上市企业,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3、变更审议程序
2020 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关于“公司的高速公路路产按工作量法(即车流量法)计提折旧。对于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的差异,公司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收费期限的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以保证路产价值在经营期限内全部收回”的规定,公司在2020年初聘请独立专业的交通研究机构对公司所管辖的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福州至泉州高速公路、罗源至宁德高速公路未来收费期限内车流量进行重新预测,该机构现已完成工作并出具了交通量预测报告。根据预测报告,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剩余收费年限的预计总车流量(收费口径)为524,542,596 辆;福州至泉州高速公路剩余收费年限的预计总车流量(收费口径)为420,780,144 辆;罗源至宁德高速剩余收费年限的预计总车流量(收费口径)为82,899,968 辆。公司根据预测结果相应调整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福州至泉州高速公路、罗源至宁德高速公路未来收费期限内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该等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做追溯调整。
2、变更审议程序
2020 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调减2020年期初预收账款323.88万元,调增2020年期初合同负债323.88万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1、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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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2、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假设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运用该会计估计,经模拟测算,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近三年主要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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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解释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真实、可靠的原则和精神,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本次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