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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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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黎仁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海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茂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合并现金流量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下表:

  ■

  其他说明:重大合同方面,除上表已启动执行项目外,公司于2015年7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先后签订的其他6个重大订单合同,因预付款未到,尚未启动,报告期内无进展。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黎仁超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编制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起设立青岛华虹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拟现金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与青岛中金国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山东青岛发起设立青岛华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虹”)。新投资发起设立的青岛华虹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51%的股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编制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现金出资5,1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青岛华虹实业有限公司。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拟现金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与青岛中金国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山东青岛发起设立青岛华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虹”)。新投资发起设立的青岛华虹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51%的股权。

  2、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青岛华虹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1%。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投资期末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9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青岛中金国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登记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太白山路172号中德生态园双创中心306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祖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4月11日

  主营业务:旅游项目开发;货物进出口业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批发零售;有色金属、纺织品、纸浆、五金交电、农副产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橡胶原料及制品、印刷机械、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办公设备、文体用品、日用百货、煤炭、钢材、建材、冶金辅料、耐火材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燃料油、沥青、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木制品、家具、木材销售;化肥批发、零售;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机械设备租赁。

  股权构成:中金国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投资新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青岛华虹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经审核备案的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青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权构成:各投资人出资比例、构成如下表

  ■

  经营范围:电气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供应链管理,仓储设备管理及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水暖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销售:新能源设备、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钢材、金属材料、燃料油、原料油、焦炭、矿产品、水暖器材、五金工具、机电设备、机械配件销售,新能源技术的研发、设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技术开发及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研发、设计、销售。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青岛中金国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青岛华虹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5,100万元,乙方出资4,900万元。

  3、支付方式:现金出资。

  4、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董事会由3名成员构成,甲方委派2名、乙方委派1名代表出任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总经理由乙方委派人员担任。

  5、违约条款:各方应遵守出资协议约定的时间缴纳出资款项,逾期未出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由此产生的损失。

  6、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山东青岛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国际性港口城市,区位优势明显。通过合作投资在青岛发起设立子公司,可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有利于分享当地政策优惠、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带动公司贸易和进出口业务板块的发展,有利于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审计净资产的1.51%,投资金额较小,对公司当期及后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新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内部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其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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