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39 公司简称:辽宁成大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尚书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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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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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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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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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0-05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做出决议。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20-05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修订《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徐飚先生、瞿东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并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尚书志(主任委员)、葛郁、李宁、徐飚、王心、瞿东波、刘继伟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刘继伟(主任委员)、姚宏、李宁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刘继伟(主任委员)、张黎明、王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刘继伟(主任委员)、姚宏、张黎明、徐飚、瞿东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0-05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更内容为: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依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了年初及当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报,本次调整不涉及可比期间的信息调整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0-05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做出决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武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20-055)。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