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79 公司简称:人福医药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亚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华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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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余额为5亿元,该中期票据属于权益工具,根据财政部《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2020年1-3月计提票据利息678.75万元,相应减少每股收益0.01元;2019年1-3月计提票据利息2,178.75万元,相应减少每股收益0.02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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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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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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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7.4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准备二季度债务到期兑付及抗疫保供需要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4.4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及时到位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3)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有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4)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有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该科目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5.1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各项税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期申报缴纳所致;
(6)应付债券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4.5亿元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所致;
(7)库存股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00.1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10,703,200股股份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178.74%,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变动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发生变化以及权益法下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所致;
(9)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5.78%,主要系公司上期子公司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因政府收储土地,前期与该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余额一次性结转至该科目所致;
(10)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13.5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联营企业武汉人福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对武汉宏韧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退出实现转让溢价所致;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上期开展人民币与外汇锁定远期汇率交易,在合约存续期产生的重估损益计入该科目所致;
(12)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16.19%,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期损失率同比增加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79.7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抗疫防疫所需物资市价回升及上期基数较小所致;
(1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98.27%,主要系上期公司子公司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因政府收储土地,形成无形资产处置损失所致;
(1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2.64%,主要系疫情期间其他收入减少所致;
(1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226.7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捐赠新冠肺炎疫情资金及物资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6,665,864.68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应收医院资金回笼减少,同时为确保抗疫防疫物资及时到位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60,570,098.6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参与对联营企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647,661,698.97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准备二季度债务到期兑付及抗疫保供需要增加融资需求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4.29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2020年1月4日、2020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575,932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2.5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自然人李杰、陈小清、徐华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3%股权,同时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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