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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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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年报中所列数据,除标示合并口径之外均为母公司口径。

  1.2本公司9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3本公司独立董事陈学彬、李宪明、谢荣声明: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本公司董事长潘卫东、总经理陈兵、分管财务副总经理严军、会计部门负责人朱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亿元。公司长期致力于产品创新,获得资产证券化、代客境外理财(QDII)业务受托人、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公司曾被国务院指定为全国对外融资十大窗口之一;获地方金融机构最高信用评级(穆迪Baa2、标普BBB-);被指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首家合规试点单位;发起设立中国第一家信托登记机构——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并被推选为理事长单位;连续担任中国信托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权威媒体评选的多项行业大奖;公司资产配置、QDII、新一代信息系统、ABS等项目先后获得上海市政府金融创新奖。此外,公司还荣膺上海黄浦区高端服务业十强企业,获得行业内外的广泛好评。

  2019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在定位上回归本源、突出主业,不断深化风险管理,强化合规经营。公司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和结构,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公司投资类业务核心优势持续巩固,业务创新转型不断深化;公司坚持科技引领,打造转型发展源动力;公司加速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双轮驱动,推动财富管理转型,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1.1 基本信息

  2.1.1.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上海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HANGHAI  INTERNATIONAL  TRUST  CORP., LTD.

  英文缩写:SHANGHAI  TRUST

  2.1.1.2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2.1.1.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邮政编码:200002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hanghaitrust.com

  电子信箱:info@shanghaitrust.com

  2.1.1.4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宋雪程

  联系电话:021-23131111转

  传真:021-63235348

  电子信箱:info@shanghaitrust.com

  2.1.1.5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九江路111号上投大厦3楼

  2.1.1.6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8层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2.1.1.7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2.2组织结构

  图2.2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3、公司治理

  3.1股东

  公司前三位股东的主要情况:

  表3.1

  ■

  注:表3.1股东名称一栏中★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

  本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未设下属委员会。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

  3.5公司员工

  本报告期公司在岗员工398人,上年度公司在岗员工395人。

  表3.5

  ■

  ■

  注:自营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至少主要从事固有资金使用和固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的职工;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主要从事信托资金使用和信托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职工;对于人力资源部等类似无法明确区分的综合部门归为其他人员。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目标是:积极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环境发展新变化,把握加入浦发银行带来的巨大机遇,加强集团业务协同,推进公司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稳定、健康增长,以改革促转型,以风控保发展,做到风险可控、合法合规、积极创新,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全力开创上海信托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4.1.2经营方针

  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方针是:诚信、专业、稳健、合规、创新。

  4.1.3战略规划

  公司的战略规划是:在加入浦发银行集团的战略机遇下,紧紧抓住信托行业转型契机,持续大力发展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构建平衡的业务组合和紧密的业务协同架构,形成“投资银行、资产配置、家族信托”三大业务板块,构建“基金化、投行化、股权化、国际化和数字化”的五大发展路径,全面提升公司前、中、后台管理效能,打造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为客户持续创造财富和价值,为社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公司积极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趋势,加强与浦发银行集团协同发展,顺势而为,深度挖掘有潜力的业务领域,与合作伙伴开展深度长期合作,创新出差异化、可持续的业务模式,努力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继续深化机制创新,以管理升级和专业化团队建设有效推动公司财富管理、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业务的发展;牢固树立风险底线思维,持续优化风险管理架构,完善运营管理机制,构建坚实有效的风险防线;以强化内部管理为基础,加强精细化管理运作,在提升保障能力上出实效,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全球资产和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商。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经营的主要业务及品种

  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为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

  4.2.1.1 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主要品种包括:(1)金融产品配置组合类信托。以高端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为出发点,凭借强大的投资管理能力和专业的资产配置能力,将投资者的资金在多种金融工具间进行组合投资,为投资者获取稳定安全的投资收益。(2)不动产金融类信托。选择房地产行业的优秀企业和优质项目,采用灵活多样的业务手段设计“风险适度、期限灵活、回报丰厚”的信托产品,让投资者分享房地产行业的成长收益。(3)证券投资类信托。汇聚全新产品设计理念和技术,投资于股票、基金及债券等金融产品,综合采用结构化设计、聘请投资顾问、应用 CPPI 投资策略与数量投资工具等多种方式,开创投资者在风险市场上获取稳定收益的业务新模式。(4)股权投资信托。对于优质的成长性企业,通过股权受益权融资、股权投资、并购融资、受托股权管理、财务顾问等形式提供全面金融服务。(5)债权投资类信托。公司将募集的信托资金运用于购买各种债权,主要包括银行信贷资产、各类依法合规的受益权以及优秀工商企业的应收账款等,通过回收本息或转让等方式兑现信托财产,实现信托收益。(6)公司及项目金融类信托。通过信托贷款、债权融资以及股权投资等方式,协助优秀企业获取融资,推动基础设施类项目顺利开展。(7)国际理财类信托。以大类资产配置为基础理念,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深度合作,捕捉海外市场投资机遇,采用结构性票据、指数投资、各类现货和期货投资、外币贷款等灵活运用方式,实现投资者财富增值。(8)另类投资信托。运用结构化设计,有效结合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将公司专业化投资优势和外部投资顾问专业能力相结合,投资于包括酒类、艺术品、茶类、古董以及贵金属在内的非传统投资领域,满足高净值财富群体的投资期望和艺术文化消费。(9)养老保障、福利计划等信托服务。利用公司在信托服务领域积累的宝贵经验,根据企业员工在养老保障、福利提升、激励促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企业员工量身定制持续优质的资产管理服务,实现企业改革发展及员工福利改善的有机结合。(10)资产证券化信托服务。充分利用信托公司资源配置、破产隔离的制度优势,充当各类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资产受托机构,搭建协同平台,探索国内资产证券化的新路径和模式,为各类优质资产提供流动性。(11)非金融企业债券承销业务。利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格,在银行间市场开展承销业务,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12)财产权信托服务。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其合法拥有并且交付给公司的财产权设立财产权信托,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忠实受托人职责,为受益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该财产权。(13)家族信托。公司接受委托,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家族资产进行管理和处分,提供包括现金流规划、投资规划、风险管理、税务安排、利益协同、传承安排等一系列定制化的服务。(14)公益(慈善)信托。由委托人提供一定的财产设立,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并将信托财产用于信托文件制定的公益(慈善)目的。

  4.2.1.2 自营业务

  自营业务主要包括:(1)固定收益业务。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资产的流动性为原则,通过对固定收益市场和相关投资品种的深入研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动态调整和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构建稳健的投资组合,获取固定收益。目前,固定收益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投资和债券市场投资。(2)股权投资业务。通过对股权投资结构、期限、规模的动态调整和优化,把握各类行业领域孕育的投资机会,开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金融股权投资或与信托主业联动的直接股权投资,从客户资源、渠道资源、项目资源等方面为信托主业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3)证券投资业务。追求适度风险条件下的绝对收益最大化,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注重对宏观经济动向、监管政策变化、重点行业发展趋势和相关个股的深入分析。公司已建立了专业化的证券投资管理团队,锤炼了与公司经营风格相适应的投资理念,形成了科学严谨的投资决策体系,提升了证券投资的主动管理能力和投资收益水平。

  4.2.2资产组合与分布

  4.2.2.1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其他资产中主要项目包括其他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固定资产和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投资。

  4.2.2.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3市场分析

  2019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持续优化,就业保持稳定,物价结构性上涨特征明显,内外部风险挑战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央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打好促进脱贫的攻坚战,有效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实现既定的主要经济增长目标。2019年,我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99.09万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7.8%,资本形成总额的贡献率为31.2%,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的贡献率为11.0%。2019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5.15万亿元,同比增长5.4%。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13.22万亿元,累计同比增长9.9%,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累计同比增长3.8%,制造业投资累计同比增长3.1%,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7%。2019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6万亿元,同比增长8.0%;汽车消费成为下拉零售消费增速的主要因素,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为37.23亿元,同比增长9.0%。2019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31.5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其中,出口17.23万亿元,同比增长5.0%;进口14.32万亿元,同比增长1.6%;贸易顺差2.92万亿元,同比增长25.2%。

  2019年,政策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不断增强,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25.58万亿元,比上年多3.08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6.88万亿元,同比多增1.21万亿元,占比66.0%,表内贷款仍是社会融资规模的主要增量;表外融资持续减少,委托贷款减少9396亿元,信托贷款减少3467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4757亿元;此外,企业债券净融资3.24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净融资4.72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3479亿元。2019年,M2同比增长8.7%,M1同比增长4.4%;LPR机制已正式运作,利率传导效率不断提升,实体融资成本实质下降。2019年,我国CPI全年同比上涨2.9%,PPI同比下滑0.3%;截至2019年末,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为91.39,人民币汇率预期总体稳定。

  2019年,在金融监管政策持续趋严的影响下,信托行业管理资产规模有所下降,但结构持续优化,主动管理能力不断提升,行业高质量发展效果逐步显现。截至2019年末,信托行业管理资产规模余额为21.60万亿元,同比下降4.85%。其中,集合资金信托余额为9.92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000亿,占比为45.93%,较上年同期提高5.81个百分比;事务管理类信托余额为10.65万亿元,占比为49.30%,同比下降19.60%,为行业资产规模下降的主要因素。2019年,信托行业实现营业收入累计1200.12亿元,同比增长5.22%;信托业务收入累计833.82亿元,占比69.48%,同比增长0.94%;固有业务收入累计341.24亿元,同比增长9.95%;利润总额累计727.05亿元,与2018年基本持平;平均年化综合信托报酬率为0.37%,同比上升0.02%。截至2019年末,信托行业风险项目个数1547个,规模5770.47亿元。信托行业风险资产规模显著增加最主要的原因,是监管部门加大了风险排查的力度和频率,之前被隐匿的风险得到了更充分的暴露,并不意味着增量风险的加速上升。随着风险的充分暴露,预计信托风险资产规模变化将趋于平稳,行业整体风险也将逐步从发散进入收敛状态。

  2019年信托行业发展状况既反映了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监管环境变化的影响,也进一步表明信托公司加快转型创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随着资管新规配套制度的不断落地,信托业将面临统一监管、同场竞技的大资管竞争。信托行业将加速回归本源,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主动融入我国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大格局中,顺势而为,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根据《公司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以受益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分工明确、权责对应、合理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信托、风险管理和审计等五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一层”认真履行职责,股东会有效发挥管控作用,董事会对战略定位、风险偏好、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进行有效控制,监事会充分发挥对董事会与高管层的监督职能。基于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机制和内控文化建设的重视,公司紧密围绕战略转型和年度目标,牢牢聚焦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全面推进业务创新与转型,并建立与之匹配的内部组织架构,强化和充实核心业务干部力量,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为实施战略目标进一步注入动能和活力。

  公司始终秉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宗旨,注重信托文化培育、强化合规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主动管理能力、创新业务模式,全力推动各类业务转型发展,基本形成全员参与、人人合规的体系与文化。公司各项经营正常稳健,严格按照“资管新规”、“一法三规”及其他监管要求展业,2019年未受监管处罚、未因重大合规问题遭受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基本实现了合规风险的有效管理,进一步推进了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内部控制职能部门为合规部、风险管理部。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制衡性、审慎性、相匹配、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

  2019年,公司致力于不断完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更新资产证券化业务、股性业务、反洗钱与财务管理等制度,2019年新增/修订规章制度29份、废止27份,动态调整完善业务指引,有效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公司业务流程严格按照前、中、后台划分:前台负责业务受理、初审及具体操作,完成项目审批前的尽职调查、信托方案设计和提交、项目审批后的合同签署、产品发售、投资交易、运作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工作;中台贯穿业务决策程序和管理环节,负责信托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审核、议事决策、业务综合管理和过程控制,和前台部门共同完成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后台负责对业务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信息化支持、行政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和审计监督。

  公司建立资产隔离制度,依法建账,将公司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公司综合运用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的设计、营销、运营、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公司建立危机事件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规范处置程序,完善信息科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公司对各项业务实行净资本管理,使公司业务协调、高效、有重点地运行,并符合监管及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稽核部,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公司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效果。内部审计活动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原则,独立于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内部审计工作覆盖公司全部业务。审计稽核部每半年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4.5风险管理

  4.5.1信用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债务人或交易对手的直接违约或履约能力下降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固有业务信用风险资产按五级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公司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文)和公司《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计提一般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其中,一般风险准备从当年净利润中提取,作为利润分配处理,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和方法见会计报表附注。

  在信用风险管理上,一是通过专家判断和定量计算相结合的手段,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区分,审慎度量公司面临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形式和规模;二是建立项目评审会制度。对涉及信用风险的信托融资项目和固有投资、贷款项目等,均纳入公司项目评审会进行评审;三是实施大额交易信用风险集中度管理。对重点地区和大额交易对手的业务集中度进行控制和管理,防范集中度风险;四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项目贷后风险管理。充分了解交易对手财务情况、人事变更、经营情况及银企关系等重要变化信息,建立灵敏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五是加强抵质押物管理,明确抵质押物的类型、条件和日常管理机制,管控抵质押物工具的合法性、有效性、稳定性及充足性,充分发挥风险缓释工具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保障作用;六是建立完整有效的资产保全和风险化解制度,加大不良资产现金清收和风险化解力度,提升风险处置质效。

  4.5.2市场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的波动或行情的变化(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证券价格波动风险等。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各类市场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市场风险可控。

  在市场风险管理上,一是加强固有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对交易性资产和可供出售类资产完善估值管理,及时反映资产公允价值变化对当期损益和资本的影响;二是加强信托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健全信托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和内控,做好风险揭示、尽职管理和信息披露,加强股票市值盯市管理;三是坚持稳健原则,在投资组合中配置足够的固定收益类等低风险投资品种,对证券投资组合的净值、仓位和投资集中度等指标事先设定预警点或止损点,通过投资分散化(组合对冲)降低非系统性风险。

  4.5.3操作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发现操作风险点,制定纠正措施,避免发生因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

  在操作风险管理上,根据重要性原则,逐步梳理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操作风险点,将每个业务种类中潜在的风险进行分离和分类管理。采用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明确产生操作风险的关键点并实施控制。公司在业务尽职调查、运营规范化管理、外部中介机构管理、合同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不断细化管理和规范操作流程,提升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更新各类业务展业指引,优化业务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机构管理等。同时,审计稽核部对审计发现的流程、内控、操作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完善,努力降低操作风险。

  4.5.4其他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其它风险主要是指公司业务开展中的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信誉风险、道德风险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其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在其他风险管理上,一是加强员工合规培训,要求员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对运作项目的现金流量管理,做好公司现金流量的预测和安排。同时,组合运用多种工具,有效保证公司流动性;三是加强声誉风险管理,制定了《舆情危机管理办法》《新闻发布管理办法》,构建了舆情监测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重视潜在声誉风险因素排查预警,开展声誉风险识别、评估和报告工作,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内刊等形式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积极维护公司良好的声誉和企业形象;四是强化公司战略规划,持续考量公司战略的发展情况,积极控制战略风险,五是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反洗钱管理,严控洗钱风险;六是积极推进公司的科技信息化建设,配合业务发展开发相应的信息科技系统,重点强化数据治理,进一步应用先进的金融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夯实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七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职业行为,把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作为员工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控制道德风险。

  4.6 净资本管理概况

  公司严格遵照监管要求,积极推进净资本管理。报告期末,公司净资本各项指标均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较好水平: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7 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架构体系,董事会承担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在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听取高管层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督促其有效执行和落实相关工作。高级管理层有效协调工作开展,确保落实各项监管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在产品设计开发环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在产品营销推介环节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真实、全面地披露产品信息,合理揭示风险,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在产品存续运作期间做好项目贷后管理以及运维工作,及时披露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事项,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公司响应监管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教育活动”、“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和“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并在客户接待过程中对消费者进行日常性、持续性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培训和消保测试,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力。此外,公司通过开展“财智系列:2019年投资市场展望及资产配置策略”、“金融知识进社区”等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向消费者讲解金融理财知识,分享投资理财经验,帮助消费者树立理性的投资理念,践行普惠金融理念,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和内控制度得到进一步地完善,有效推动了公司健康、全面、稳健发展。

  4.8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守风险合规底线、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同时,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与日常工作中,在支持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改善民生、环境保护、客户服务、社会共建等领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公司不断强化信托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将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作为重要拓展方向,投向民营企业存续规模达1118亿元,累计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达85亿元,有效服务29618家小微企业。公司主动响应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扶贫攻坚战。持续打造“上善公益”慈善信托品牌,连续数年支持云南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并将慈善助学项目的范围拓展至贵州、内蒙、重庆、甘肃等七地,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医护人员技能培训项目,与融资类客户首次实现慈善项目合作,全力塑造扶贫攻坚共同体。报告期内上信上善慈善母信托新增18个慈善项目,管理存续规模超5100万元,累计共完成43笔慈善支出1770万元。目前公司备案慈善信托数量已达上海市慈善信托备案数量的60%。公司大力支持文化公益事业,通过信托计划模式扶持艺术文化领域的各类项目和活动,连续9年对高端文化音乐会进行赞助。同时,公司保持军企共建互学传统,与“南京路上好八连”军企共建合作关系已持续14年。公司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自身节能减排,倡导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推行无纸化办公,开展垃圾减量分类、低碳生活等环保主题活动,积极支持绿色环保项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年内,公司因切实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获得2018年度精准扶贫先锋机构、值得托付信托机构、卓越公司奖及最佳家族信托产品奖等多项大奖。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作的审计意见如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信托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法定代表人:潘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红 

  5.1.3利润表

  利润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潘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红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潘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红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法定代表人:潘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红

  5.2  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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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负责人:潘卫东复核:施未制表:伍晓燕

  5.2.2 信托项目利润和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和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企业负责人:潘卫东复核:施未制表:伍晓燕

  6、会计报表附注

  6.1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6.2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上投摩根”)由本公司持股51%,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持股49%。本公司持有的2%股权目前正处于转让过程中,买方为摩根资产管理。

  根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之安排,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在此背景下,公司收到摩根资产管理的通知,摩根资产管理拟收购公司持有的上投摩根剩余的股份。为落实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并优化集团发展战略,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互惠互利的商业原则,启动上述股权转让的沟通协商、评估、挂牌等相关事宜。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2、信用风险资产按照银保监会非现场监管G11报表口径统计。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自营贷款。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合并口径:

  表6.4.1.7.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母公司口径:

  表6.4.1.7.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9年度以手续费及佣金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为148,957.10 万元,以业绩报酬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为24,409.85万元,以其他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为8,608.61万元。

  6.4.2 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2事务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表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表6.4.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4.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事务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4.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表6.4.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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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创新为抓手,大力推进信托业务转型,优化组织架构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新的业务结构和可持续发展模式,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了多项业务发展的新突破。在私募投行领域,公司优化升级融资类业务,打通资产获取、产品设计、ABS受托服务和债券承销各个环节,逐步建立综合化投融资服务平台,纵向上实现“宏观大类资产配置、中观行业资产配置、微观个体项目配置”的层级梯度化,横向上实现“债权、股权、股债联动、ABS和债券承销”的手段多样化,打造公司私募投行业务的全新模式。股权业务方面,公司优化投资决策流程,建设公司投决会和投资研究部,大力推动业务转型,组建专业化股权团队,充实上信资产团队,做实子公司股权投资平台功能,并在科创母基金、金融科技基金、浦信盈科基金、文化产业基金等领域形成突破。资本市场业务方面,公司优化现金丰利、红宝石客户结构,进一步拓宽个人客户占比;通过整合公司资源,搭建投研平台,建立投研一体化队伍,丰富产品类型,完善投资决策体系,不断提高标准化产品的投资交易能力和资产配置能力。财富管理方面,公司加快财富板块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和激励机制,加速由“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在产品体系、客户经理体系、客户和渠道体系三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发展。家族信托方面,公司进一步做大“信睿”家族信托客户的数量和规模,提升收益水平,目前存续数量接近400单,存续规模超过50亿。慈善信托方面,作为国内信托行业的排头兵,上海信托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动承担“信托为美好生活创造价值”的历史使命,率行业之先,以慈善信托为工具,努力践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助力脱贫攻坚。目前,上海信托聚焦教育和医疗领域,已经形成品牌化、系列化和规模化的慈善信托产品,覆盖了云、黔、川、渝、蒙、甘、藏、赣、新、沪等10个省市,累计受益超过100000 人次,创造了金融扶贫的“上海信托模式”,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上海信托方案”。国际业务方面,公司凭借专业的人才队伍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努力提高主动管理能力,全面参与国际市场投资和海外资产配置,年内跨境投资和纯离岸海外投资产品线合并管理资产规模已突破100亿人民币。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信托文件等规定,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根据银保监会的要求,每个信托产品发行前均有一整套的产品相关信息备忘录等资料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以备委托人(受益人)查阅。

  委托人在认购信托计划前,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其他信托文件。同时,严格审核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并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

  公司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同时,对不同的信托资金建立单独的会计账户分别核算,并在银行分别开设单独的银行账户,在证券交易机构分别开设独立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

  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定期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就信托合同数与信托资金总额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披露。并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定期将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以书面信函告知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信托合同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同时,公司严格根据银保监会的要求,在信托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经审计后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根据《信托法》要求,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自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运作正常,到期信托产品合同金额人民币1,491.88亿元,全部安全交付受益人,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本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已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本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公司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公司信托业务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7.1.1母公司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92,711.97万元,发生企业所得税费用42,110.50万元,实现净利润150,601.47万元。

  依据《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如下:

  1、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060.15万元;

  2、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0,120.29万元;

  3、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以标准法计算以及年末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的原则,计提一般风险准备979.28万元;

  4、根据本公司《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7,530.07万元;

  5、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15,000.00万元。

  上述各项提取之后,剩余部分81,911.6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9,046.62万元,2019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560,958.30万元。

  2020年4月23日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1.2合并报表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264,070.05万元,发生企业所得税费用64,092.43万元,实现净利润199,977.6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6,972.50万元,少数股东损益23,005.12万元。

  依据《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母公司、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的2019年度合并报表利润分配如下:

  1、根据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5,060.15万元;

  2、根据母公司净利润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30,120.29万元;

  3、根据母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以及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按母公司投资比例确认的部分,合计计提7,657.84万元;

  4、根据母公司净利润提取5%的信托赔偿准备金7,530.07万元;

  5、根据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按母公司投资比例确认613.00万元;

  6、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15,000.00万元。

  上述各项提取之后,剩余部分100,991.15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7,916.49万元,2019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648,907.64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口径:

  表7.2.1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母公司口径:

  表7.2.2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加权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三名股东未发生变动。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股东会议,同意增补冯金安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由于冯金安同志于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未中断任职1年以上的拟任人在同一法人机构任职,不需重新申请核准任职资格,该同志于2019年3月25日正式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陆永涛先生不再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股东会议,同意增补林仪桥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并于2020年1月17日经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刘长江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懿弘同志为职工监事,严军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应华同志因个人原因辞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于变更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高管人选的函》,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2019年6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应华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和公司名称未发生变更,未发生分立合并事项。

  8.4 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无。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 银保监会检查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外部监管机构未对公司进行正式的现场检查。

  8.7本年度公司重大事项临时事项披露内容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2019年度审计师事务所更换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公司监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比较有效的内控制度,董事会全体成员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职责,未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关于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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