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儒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光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智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26,042.66万元,下降25.88%。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偿还银行贷款1.05亿元、购建长期资产支付9,885.33万元。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7,379.46万元,上升32.33%。主要是由于本期智能网联客户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4,795.98万元,上升63.08%。主要是本期由于疫情影响,公司加大紧缺原材料备货致预付货款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753.25万元,上升45.83%。主要由于本期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3,384.37万元,上升32.66%。主要是本期佳利电子募投项目建设增加1,568.31万元,重庆智能产业园投入1,654.49万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756.32万元,上升66.7%。主要是佳利电子募投项目预付长期资产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6,699.41万元,下降47.14%。本期公司支付了2019年度计提的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999.98万元,下降59.36%。主要是本期公司支付了2019年度4季度所得税、12月增值税等税费所致。
库存股较期初减少2,334.73万元,下降100%。主要由于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解除。
利润表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72.15万元,上升65.13%。主要由于本期公司继续加大对汽车电子业务的研发投入。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29.27万元,下降464.67%。主要由于本期智能网联大额收回应收账款,减少了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63.64万元,上升80.92%。主要由于本期in-tech处置全资子公司e-trofit GmbH 股权所致。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29.10万元,上升78.21%。主要由于本期政府补助增加。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6.10万元,上升234.44%。主要由于本期公司盈利水平增长导致所得税费用有所增加。
现金流量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850.24万元,下降56.04%。主要由于:1)公司加大对汽车电子业务的各项投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其经营性付款的增加额大于回款的增加额。2)为保证后续业务正常开展,防止紧缺原材料价格上涨,基础板块业务支付了较多材料预付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410.35万元,上升83.86%。主要由于:1)本期公司新增银行借款7,550万元,上年同期仅新增银行贷款3,00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4,550万元。2)而本期公司偿还银行贷款1.05亿元,同比筹资活动流出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2月3日,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关于合作发起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完成备案的公告》(编号:2020-006)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2020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并于3月24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编号:2020-031)。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4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编号:2020-049)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智能网联资产进行整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促进公司在汽车智能网联业务布局深化和业务规模化发展,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北斗”)将各自持有关于汽车智能网联业务的部分非股权资产共计7,968.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6%),整合置入重庆北斗的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整合智能网联资产的公告》(编号:2020-050)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的现金形式增资。本次增资不造成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权变更。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徐林浩担任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此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产业基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0-051)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项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4、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单项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4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受疫情影响,公司一名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投资方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该关联方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达成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和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5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智能网联资产进行整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智能网联资产进行整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是为促进公司在汽车智能网联业务布局深化和业务规模化发展,通过引入战略合作者构建公司智能网联业务设立的专业运营平台。
为进一步优化汽车智能网联业务板块经营管理架构,降低运营成本并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北斗”)各自持有的关于汽车智能网联业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部分非股权资产共计7,968.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6%),整合置入北斗智联(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 交易主要内容
(一) 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1: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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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让方2: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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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让方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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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底北斗智联对无法产生后续收益的无形资产、研发支出、存货及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以及由于并购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等项目进行了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821亿元。北斗智联2019年度剔除减值调整等因素影响后经营性损益为-0.644亿元。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汽车智能网联业务部分资产(以下简称“资产包1”)主要系公司原汽车电子研究院所配置部分资产,包括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研发测试等一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2、重庆北斗汽车智能网联业务部分资产(以下简称“资产包2”)主要系重庆北斗拥有的部分贴片生产组装/测试等主设备/配套仪器设备等一批固定资产、相关存货及部分应收账款等。
3、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依据2020年3月25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业资质:0100540024)以2019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为评估方法,对“资产包1”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136号评估报告、对“资产包2”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137号评估报告,以合计评估值7,968.49万元为本次交易价格。
截至2019年10月31日,上述资产账面价值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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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产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 员工安置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按照“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相关员工由北斗智联妥善安排接收。
四、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智能网联业务的独立化及专业化运营目标,并提升相关资产运营效率,有效降低该业务板块管理成本,持续优化该业务板块的整体运营架构,
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项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单项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5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基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斗智联”)为进一步充实现金储备,接受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北斗海松基金”)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以现金形式增资。增资完成后,北斗智联的注册资本由5亿元变更为6亿元,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公司对其的间接持股比例由56.496%变更为47.08%。北斗海松基金增资后将获得北斗智联16.67%股权及一个监事会席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委派副总经理徐林浩担任北斗海松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9%,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二、 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斗海松基金基本情况
北斗海松基金于2019年11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2019年12月各基金合伙人完成首期出资;2020年2月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北斗海松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基石投资人为北斗星通与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瑞世纪”)。其中:有限合伙人北斗星通认缴出资1.45亿元、有限合伙人华瑞世纪认缴出资2.5亿元、有限合伙人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认缴出资1亿元;普通合伙人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北斗融创”)认缴出资0.05亿元。普通合伙人北斗融创指定北京北斗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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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斗智联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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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底北斗智联对无法产生后续收益的无形资产、研发支出、存货及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以及由于并购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等项目进行了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821亿元。北斗智联2019年度剔除减值调整等因素影响后经营性损益为-0.644亿元。
三、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斗智联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4.17亿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并综合考虑北斗智联未来发展,确定北斗智联投前估值为5亿元。
四、 协议主要条款
《关于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增资协议》”)及《关于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东协议》(“《股东协议》”),主要条款情况如下:
(一)《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均包括如下签约主体: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山西华瑞星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华瑞星辰”)、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北斗海松基金同意以人民币1亿元增资北斗智联,增资价款全部计入北斗智联的注册资本,增资后持有北斗智联股本比例为16.67%。
(三)本次增资完成后,北斗智联注册资本将由5亿元变更为6亿元。
增资前后,北斗智联的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万元):
■
注:各股东增资前后的持股比例均按认缴注册资本计算。
(四)北斗智联后续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斗海松基金有权向北斗智联提名监事一名,行使监事权利;交易各方同意,在北斗智联引入新的股东之前,北斗智联董事会的席位及委派方应维持现有状态不变。北斗智联召开董事会,应当于向董事发出任何通知和会议材料的同时,书面通知北斗海松基金委派的监事,并向北斗海松基金委派的监事提供与北斗智联向董事所提供的一致的会议议案及与会议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五)交割先决条件:①北斗智联在交割日前善意经营,不存在虚假陈述与保证,任命北斗海松基金委派的监事为公司监事;②北斗海松基金对尽调结果满意;③交易各方已就本次交易内容获得各方内部批准且不存在法律或政府层面限制等。
五、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汽车智能网联属长周期业务,本次增资,可以进一步充实北斗智联现金储备,为新冠疫情结束后车市复苏带来的供货压力提供保障,并对减少北斗智联有息负债提升盈利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增资不造成北斗智联的控制权变更,董事会安排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委派权均未发生变化。
六、 其他说明
北斗海松基金本次对北斗智联的增资,是基于其独立判断开展的正常投资经营行为,符合其设立目的;在对北斗智联总体价值判断上,投资方北斗海松基金委托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斗智联进行了独立尽职调查,符合基金业协会对关联交易的各项相关要求;在北斗海松基金表决程序上,关联方表决意见的处理方式符合北斗海松基金合伙协议及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要求,北斗海松基金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交易价格系参考北斗智联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并综合考虑北斗智联2020年营收目标及相关业务整合影响因素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北斗海松基金合伙人会议批准后,方可签署协议并生效。本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过与北斗海松基金的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交易充实了北斗智联现金储备,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已将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公司董事会对于《关于产业基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北斗智联控制权的变更,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 监事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投资方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该关联方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达成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与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4、 关于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
5、 关于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