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江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说明:
存在冻结情况的股份均为公司国有发起人股东待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股份。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3月,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6,511万吨,同比增长4.38%。从主要货种分类上看,完成金属矿石吞吐量3,719万吨,同比增长5.38%;完成煤炭及制品吞吐量1,216万吨,同比增长3.93%;完成非金属矿货物吞吐量405万吨,同比增长44.13%;完成木材吞吐量516万吨,同比下降9.47%;完成粮食吞吐量267万吨,同比下降10.40%;从内外贸货物分类上看,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5,091万吨,同比增长0.12%;完成内贸货物吞吐量1,420万吨.同比增长23.26%。
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16亿元,同比增长9.33%;发生营业成本10.10亿元,同比增长12.68%;实现利润总额2.64亿元,同比下降21.83%;实现净利润2.05亿元,同比下降18.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8亿元,同比下降23.69%;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58元。
主要报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司应收部分客户的款项回收速度暂时性减缓所致。
预付账款较上年度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业务需要,公司预付部分外付作业费所致。
合同资产较上年度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调整了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方式所致。
短期借款较上年度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短期借款用于偿还到期的5亿元短期融资券所致。
应付票据较上年度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开具票据用于支付工程款所致。
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应纳税所得额较2019年四季度上升较多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度末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司发行的5亿元短期融资券报告期内到期所致。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调整分支机构管理模式,将其原计入成本的部分内容调整至管理费用核算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期末应收账款增加导致报告期内坏账损失计提数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19年4月开始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致。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同期处置子公司外理公司股权确认投资收益较多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处置业务所致。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罚没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净损失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减少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6月子公司裕廊公司IPO成功后,少数股东对其持股比例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权益投资公允价值降低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司的部分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暂时性减缓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同期处置子公司外理公司股权导致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项目贷款新增额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0-022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2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一季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24号)。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0-023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2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0-024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0年4月27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本公司”、“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亦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5、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五步法模型,包括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分摊交易价格至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9年度可比报表数据,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017 公司简称:日照港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