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刁石京、总裁马道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秋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典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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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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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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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25,559,689.83元,较年初减少63.36%,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华虹半导体股票股价下降及出售股票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6,542,982.54元,较年初减少97.67%,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西安紫光国芯借款本息所致。
3、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73,534,418.38元,较年初增加92.27%,主要系支付紫光同创增资款及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4、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为15,231,496.25元,较年初增加213.98%,主要系在建工程待摊费用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153,533,379.98元,较年初减少54.58%,主要系兑付票据所致。
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为46,315,798.28元,较年初增加82.93%,主要系集成电路业务收入规模扩张,应交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87,880,108.78元,较年初减少55.14%,主要系公司发放2019年年终奖所致。
8、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63,754,160.49元,较年初增加44.68%,主要系集成电路业务收入规模扩张,待转销项税额相应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为95,200,000.00元,较年初增加33.71%,主要系公司在建工程成都研发中心项目的专项借款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为271,004,116.9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48%,主要系公司集成电路业务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本期不再合并存储业务营业成本所致。
11、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为5,059,379.2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14%,主要系实缴增值税下降,税金及附加相应下降所致。
1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34,282,158.0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12%,主要系销售人员的人工费用及业务宣传费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107,253,492.3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0.10%,主要系研发支出费用化金额增加所致。
1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1,394,062.3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08%,主要系汇兑损失减少以及公司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5、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3,297,790.8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8.83%,主要系公司所持华虹半导体股票公允价值下降及出售股票转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16、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为-3,628,571.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94%,主要系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大所致。
17、报告期内,其他收益为12,820,203.0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91%,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8、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为21,123,712.5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4.95%,主要系出售所持华虹半导体股票及确认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9、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为19,881,097.7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0.91%,主要系集成电路业务收入规模扩大,利润增加,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20、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086,911.5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5.37%,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西安紫光国芯借款本息所致。
21、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783,203.9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1.93%,主要系公司集成电路业务增长资金需求加大,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因筹划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紫光联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20日开市时起停牌。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6月3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9年6月3日开市起复牌。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2019年12月2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2019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20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2020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22号)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有序进行中。
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2019年6月3日、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21日、2020年3月6日、2020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全资子公司西藏茂业创芯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采用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西藏茂业创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创芯”)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1.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5亿元人民币。2020年4月17日,茂业创芯完成了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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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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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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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委托理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刁石京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0-020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0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0-021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鉴于此,公司需根据该通知及修订后的准则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通知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原《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将调减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4,636,057.08元,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