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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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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024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50元

  每股转增股份0.4股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0年4月16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2,059,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029,500元,转增40,823,6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2,882,600股。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施琼、莫锐强、上海茂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Partners Group Harmonious Baby Limited共计4名股东持有的股票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50元(含税)。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42,882,600股摊薄计算的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1.10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470177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025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施琼先生、莫锐强先生、董勤存先生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限售股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施琼先生、莫锐强先生、董勤存先生于2020年4月21日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办理了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股份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股份质押已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了质押登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琼先生持有本公司限售股份23,057,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9%,其累计质押公司限售股1,75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莫锐强先生持有本公司限售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6%,其累计质押公司限售股3,5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董勤存先生持有本公司限售股份3,33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其累计质押公司限售股3,30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

  施琼先生、莫锐强先生、董勤存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质押公司限售股份8,575,2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限售股份的22.34%,占公司总股本的8.40%。

  二、施琼先生、莫锐强先生、董勤存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质押情况

  (一)股票质押的目的

  施琼先生、莫锐强先生、董勤存先生本次股份质押用途均为替换已出质给安信证券的标的证券对应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

  (二)资金偿还能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施琼先生、莫锐强先生、董勤存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质押风险可控,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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