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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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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1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继任委员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各缺额一名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决定推选申毅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继任委员,推选陈衔佩先生为审计委员会继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申毅先生和陈衔佩先生简历请参阅附件。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中富”)土地厂房已被长沙当地政府收储,长沙中富拟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工业用地新建厂房、仓库等建设饮料灌装生产线及配套PET瓶、瓶胚饮料包装生产线项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简历:

  申毅先生

  1955年4月出生,先后毕业于长沙铁道学院(现中南大学)、北方交通大学(现北京交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

  1997年11月至2000年3月任香港启文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3月至2003年6月任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广州铁路集团怀化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含任怀化铁路办事处主任);2006年3月至2008年10月任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担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申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申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申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衔佩先生

  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英国阿伯丁大学,获金融与投资管理学硕士学位;2015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职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项目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任职于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董事会秘书;2019年9月至今任职于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11月至今担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陈衔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衔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衔佩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1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中富”)土地厂房已被长沙当地政府收储,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长沙中富拟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工业用地新建厂房、仓库等建设饮料灌装生产线及配套PET瓶、瓶胚饮料包装生产线项目。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11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滨

  注册资本:41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业;直饮水的生产;瓶(罐)装饮用水、茶饮料及其他饮料的制造;包装材料、直饮水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沙中富100%股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富容器南部地区总部及生产、销售中心项目

  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土地兴建厂房、仓库等,搬迁现有设备及增加新设备用于建设饮料灌装生产线及配套PET瓶、瓶胚饮料包装生产线项目。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1000万元。

  投资计划:按计划将于2020年、2021年、2022年分三期投入,首期投资4000万元,完全达产后将形成年产20万吨饮料、水及配套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项目背景、目的

  本次项目投资背景为长沙中富原有土地厂房已被政府收储,长沙中富借此机遇提升改造,进行主业规模的扩张,上述投资项目计划将主要围绕公司主业经营发展,以此进一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2、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尽管上述项目经过充分的调研分析具有可行性,但项目设计、建设及投入运营还需一定时间,未来可能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和实现经济效益不能达标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按年度编制投资项目计划,建立动态预算管理机制,优化支出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做好风险控制,以拉动主业经营为核心,实现计划目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产业规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充分发挥当地的资源优势并结合公司品牌优势的同时,实现公司业务的拓展,提升整体竞争力。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营收和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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